ST沪科:香港法院已批准香港石化的重整计划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e公司 王一鸣2024-08-12 21:35

8月12日晚间,ST沪科(600608)披露供应商强制清盘的最新进展,8月9日,公司收到香港石化清盘人发送的《致债权人通函(批准方案)》及相关附件,香港法院于近期批准了香港石化的重整计划。

回溯事件脉络,公告显示,公司供应商香港石化于2023年12月20日被香港高等法院下达了强制清盘令,并指定富事高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盘人”)为清盘人。

1月4日,公司获悉香港石化被香港法院下达了强制清盘令,并指定了临时清盘人。经过对相关合同、发货证明、资金往来等材料的整理、分析,根据清盘人关于债权申报的时间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益选分别于2024年3月4日和2024年4月5日向香港破产管理署提交了《债权证明表》,完成了香港石化清盘及闫飞破产的债权申报工作。

5月1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益选就与香港石化买卖合同及闫飞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6月22日,公司收到清盘人关于债权申报的裁定结果函,清盘人以公司及上海益选申索的债权金额进行了全额确认。

根据香港石化清盘人发送的《致债权人通函(批准方案)》及相关附件,香港法院于近期批准了香港石化的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估算,无担保债权回收率约10.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益选申报的香港石化债权货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合计美元388.16万元、人民币331.24万元已全数通过清盘人审查,待重整计划正式生效后,将以此为基础按比例向债权人进行分配。

根据清盘人反馈,上述重整计划暂未包含对香港石化持有上海益选45%股权及上海香岛石化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处置。

谈及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ST沪科表示,根据香港石化上述重整计划及清盘人反馈的债权确认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益选预计获得现金偿付港元343万元,约折合人民币313万元。

公告显示,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通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益选与香港石化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与闫飞就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4年9月3日开庭审理。

“鉴于香港石化持有上海益选的45%股权、上海香岛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的处置工作未完成,其原核心董事闫飞破产清算工作未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益选与香港石化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与闫飞就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无法判断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ST沪科在本次公告中称。

ST沪科主营业务以大宗商品贸易为主,主要产品为化工产品类塑料粒子产品、农产品及其他生产生活物资等。

7月25日披露的异动公告显示,公司历史遗留的原控股股东南京斯威特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形成资金占用的情形尚未消除,公司股票尚存在触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鉴于上述资金占用为历史遗留问题,在新上市规则发布实施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已经发生变化,且现任实际控制人与资金占用方无关联关系,故不适用新上市规则资金占用规范类退市相关规定。

“公司管理层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协同相关方加快推进上述股权转让、资金占用等问题的解决,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ST沪科称。

责任编辑: 臧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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