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落户新政明起实施 期房也可申请落户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e公司 臧晓松2024-07-31 14:07

8月1日起,苏州落户新政将正式实施。就在7月31日,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发布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政策解答,明确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只要完成网签备案并且取得购房发票就可以申请落户。

此前在6月25日,苏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吸引更多流动人口在苏州落户安居、就业创业,苏州市公安局决定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政策。

通知指出,在苏州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拥有本市合法产权住房,或者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就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拥有或者购买的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在申请落户时需要随监护人一并迁入。

7月31日,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发布的政策解答显示,合法产权住房落户实施范围是苏州市行政区域,包括苏州市区以及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

在回应关于期房是否可以迁入的提问时,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明确:可以申请落户的合法产权住房主要有2种情形,一种是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一手房、二手房都可以申请;另一种是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只要完成网签备案并且取得购房发票就可以申请——简而言之,期房也可以申请落户。

据了解,申请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无需参保。

另外在6月2日,苏州市房地产长效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全市范围内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并明确取消首套房和二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风险状况,自主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

购房人在所购住房城区范围内无住房的,或在所购住房城区范围内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办理新购住房的按揭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对苏州市二孩及以上家庭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在住房套数认定时核减1套住房。

责任编辑: 于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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