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
吴晓辉
2024-10-31 16:45
近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出版发行,书中谈及“如何理解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时指出,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加快推动平台经济治理转入常态化监管阶段是工作重点。
书中指出,我国平台经济监管模式和治理体系与平台经济自身特征还没有完全匹配,要遵循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发展规律,系统谋划、综合施策,在监管理念、体系、模式等方面改革创新,着力打造鼓励创新包容创新、让企业敢闯敢干敢于长期投入的制度环境。
具体来看,主要包括四方面的任务:
一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完善监管。持续提升平台经济领域监管法治化水平,提升监管体系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重大监管政策在制定过程中要加强与企业、社会公众的常态化沟通,加强合法性审核、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把握好监管法规和政策出台调整的时度效。
二是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数据是平台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要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促进数据合规高效便捷使用,把我国海量数据和应用场景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三是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强化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维护好消费者、平台从业人员等相关群体利益。更好维护市场秩序,有效鼓励创新创造。
四是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平台经济跨部门监管协同机制,加强跨区域跨层级监管联动,强化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网络安全审查等常态化监管工作的协同配合。
校对:苏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