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乐股份下调电池项目投资规模 总投资金额由20亿元调整至10.5亿元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e公司 聂英好2024-06-13 22:58

6月13日晚间,高乐股份发布项目投资补充协议公告,为更好地推动项目落地实施,高乐股份与义乌经开区管委会于2024年6月13日签署了纳米固态电池项目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就高乐股份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项目名称和建设规模作出调整。

具体看,上述双方原拟投资建设项目名称由“2GWH纳米固态电池项目”调整为“1.2GWH固态钠离子电池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由20亿元调整为10.5亿元,包括固定资产投资6.7亿元(含装修费用),流动资金3.8亿元。并对原项目投资协议约定的项目扶持政策条款作出相应调整。

此前在2023年1月4日晚间,高乐股份曾发布公告,该公司与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31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拟于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2GWH纳米固态电池项目,投资总额约为20亿元。

高乐股份主营玩具业务,成立于1989年10月,2010年登陆深交所中小板,是国内最早上市的玩具企业之一,近年来开始布局互联网教育业务,形成了“玩具+互联网教育”双主业模式。

受玩具行业竞争加剧、新冠疫情、宏观环境及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以及国际市场不确定性增加等因素影响,2019年至今,高乐股份持续亏损。2023年,高乐股份实现营业收入2.66亿元,同比下滑16.14%;归母净利润为亏损6197.85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

2024年第一季度,高乐股份实现营业总收入4573.94万元,同比增长12.19%;归母净利润亏损1309.89万元,亏损同比减少。

作为一家玩具企业,高乐股份拟跨界造电池曾引交易所关注,2023年1月5日,深交所对高乐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高乐股份对是否存在迎合热点炒作股价、配合实际控制人减持等作出说明。

深交所认为,高乐股份主营业务为玩具制造,无固态电池生产、销售业务。因此要求高乐股份说明纳米固态电池行业发展形式、市场竞争格局、行业门槛等情况,公司上述投资项目立项、论证及筹划过程,公司跨界投资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应对措施。

高乐股份在回复函中表示,该公司2019年至今经营业绩欠佳,需寻找新的转型方向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次投资的主要产品为纳米固态电池,在消费、动力、储能等民用领域具备广泛的应用前景,市场前景良好。

高乐股份也指出,本次对外投资主要依托华统集团的纳米固态电池技术储备,包括但不限于外部人才及相关技术支持,华统集团将全面协助上市公司进行固态电池的项目建设和研发。

华统集团是高乐股份当前的第一大控股股东,在高乐股份的持股比例为14%。此前在2022年11月,高乐股份迎来易主,彼时华统集团通过一系列交易操作,在高乐股份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2.06亿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1.74%。高乐股份原实际控制人杨氏家族持股比例下降至7.74%,且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不再拥有对应持有股份的表决权,高乐股份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华统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朱俭勇、朱俭军。

企查查显示,华统集团成立于2003年11月21日,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区,注册资本5亿元,是一家以农业产业经营为主体,多元化发展的民营企业。

高乐股份在回复深交所的回复函中表示,华统集团作为高乐股份的控股股东,结合高乐股份目前的发展现状,一直在积极寻找探索合适的转型发展方向。华统集团致力于专业化的发展思路,此前在固态电池领域与多个高校、科研院所、研究机构及相关人才进行了合作。针对本投资项目,华统集团将为项目公司提供核心技术人员和团队支持。

高乐股份在本次发布的投资补充协议公告中表示,本次签署项目投资补充协议是公司与义乌经开区管委会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均不存在违反约定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本次调整项目投资协议有利于更好地促进项目落地实施,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及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责任编辑: 张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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