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证券公司功能特色 书写绿色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杨华辉2024-05-31 06:51

兴业证券董事长 杨华辉

绿色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发展绿色金融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2023年10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做好“绿色金融”等五篇大文章。发展好绿色金融,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支持实体经济绿色转型、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的重要方面。

证券行业发展绿色金融利国利民,不仅有助于我国双碳战略目标的达成,也有助于为我国资本市场贡献更多优质绿色资产,更有助于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搭建国际合作桥梁。

证券行业践行绿色金融道阻且长

绿色金融的标准体系正逐渐完善,但与转型金融的有效衔接仍有待加强。自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来,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截至目前,各部门已陆续发布或修订了《环境权益融资工具》《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等一系列绿色金融标准,为绿色项目的筛选、绿色债券及环境权益融资业务的开展、金融机构环境信息的披露等提供了统一的基础和权威的参考。

受能源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制约,我国不仅需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而且也要依托转型金融稳妥有序推动传统高排放或难以减排行业的低碳转型。相比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我国转型金融的标准体系仍然比较单薄。转型金融细化标准的模糊,增加了转型金融产品认定的难度,进一步限制了转型金融的发展规模与速度。以境内转型债券为例,2023年全年仅发行54只转型类债券,发行规模422.23亿元,发行数量及规模同比分别下降16.92%、38.74%。

经过多年加速发展,我国绿色金融的产品供给已颇具规模,但绿色资产的市场化估值溢价有待进一步加强。

据公开数据统计,绿色债权融资方面,2023年证券公司作为绿色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或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共承销(或管理)174只债券(或产品),合计金额1828.53亿元;绿色股权融资方面,截至2023年末,电力设备及环保行业A股上市公司已达504家,合计首发募集资金4204.38亿元。绿色投资方面,截至2023年末,中国内地以低碳环保、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可持续、新能源、社会责任等为主题的泛ESG公募基金存续产品共256只,产品净值总规模已达人民币2362.81亿元。

不过,当前市场上绿色金融产品的市场化估值溢价有待进一步提升,产品发行仍然主要靠政策引导驱动,投资者投资往往也更看重财务因素,绿色金融产品的“绿色溢价”并不突出。根据商道融绿数据,以2023年上市的178只具有可比性的绿债为例,其中47只发行利率不具备成本优势,剩余131只平均发行利率优势为37.83BP(基点),综合来看,绿色金融的价格发现功能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绿色金融的全球共识虽日益强化,但绿色投融资产品的供需匹配程度仍然不高。伴随绿色金融的全球共识日益强化,我国依托G20(二十国集团)等多边国际合作平台广泛开展国际合作。截至目前,中美共同主持的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起草的《G20转型金融框架》已得到G20领导人峰会批准并正式发布;中欧已合作推出《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中英正共同推动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

目前,我国绿色投融资匹配度仍然不高。根据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测算,为实现“双碳”目标,到2060年我国新增相关领域投资规模将需达到139万亿元,年均投资规模3.5万亿元,长期资金缺口每年平均在1.6万亿元以上。围绕风光发电设备、氢能及燃料电池、储能、能源传输、智能化分布式能源、能源大数据、碳减排等领域的研发和技术,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更需要证券机构持续并广泛地吸引境内外资金投向绿色领域。

三大着力点发展证券业绿色金融

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尽快补齐转型金融标准短板。2024年2月,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会发布《证券期货业绿色证券业务标准规划(2024—2025)》,确定了证券期货业绿色证券业务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目标、总体要求、基本原则、规划设计、问题与挑战、重点任务、任务计划、保障措施等。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工作安排,为落实标准规划,中国证券业协会绿色发展专业委员会将重点开展绿色证券术语、绿色证券发行业务标准、绿色证券评估认证标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绿色证券业务评价标准等课题研究。相信后续系列标准的正式出台,将极大助力证券行业的绿色金融业务发展。但同时,建议监管也要加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工业绿色发展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尽快明确转型活动目录、披露要求、产品体系和激励机制等核心要素。

强化以信息披露为基础的约束机制,提升绿色金融产品的绿色溢价能力。绿色资产的市场化估值溢价并不明显,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投融资过程中,投资者对绿色价值的货币化估值缺乏可信、可比的底层数据。建议监管在今年4月发布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的基础上,一方面,鼓励更多融资主体主动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支持将ESG要素纳入信用评级方法与估值模型。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建立工业绿色发展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跨部门、多维度、高价值绿色数据对接。通过强化以信息披露为基础的约束机制,提升底层绿色数据质量、降低漂绿风险,为投资者判断、识别绿色资产价值提供更多便利,为绿色金融产品的估值溢价提升提供更多基础保障。

加大绿色金融参与者培养力度,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广泛资金支持。绿色金融的参与者,包括政府、投资方、融资方等多种类型的参与主体。除了政府在政策端直接发力之外,一方面,要提升投资方的绿色低碳与ESG投资意识,操作上可参考早期对基金评价业务的管理办法,将ESG公开评价业务纳入监管范围,着重培育一批有能力的专业机构,形成本土化具有市场公信力的ESG上市公司评价体系,提升对国内及国外资金的市场影响力。另一方面,要加强融资方的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或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支持清洁能源等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发行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产品等。

责任编辑: 刘少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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