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平台绝非信息披露法外之地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王小伟2023-12-02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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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王小伟

近期,上市公司利用互动平台发布疑似“蹭热点”内容的行为多有发生。其中很大比例都受到来自地方证监局、交易所甚至证监会的多维监管措施,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于此类证券违法活动的高压态势。

此类“蹭热点”行为的重要背景是,今年以来,资本市场人工智能、短视频、新能源汽车、芯片等概念迭起,二级市场每每有一个热点概念出现,有些公司就会通过互动平台积极回应。在这些回应中,确有一部分是相关公司对投资者关切的积极回复,也有一部分则体现出上市公司对热门概念的主动贴合,以及对短期股价上涨的强烈诉求。后者在互动平台的披露往往不准确、不完整,个别公司甚至没有以事实为依据,出现虚假性、夸大性、甚至误导性语言。

众所周知,互动平台上缺乏业绩支撑的“蹭热点”行为,容易引起股价异常波动,容易扰乱市场秩序,有损中小投资者利益,不利于资本市场价值投资生态和长期投资理念的构建。

要想解决这一问题,首先需要上市公司提高自觉意识。注册制既然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时性自然需要被审视,要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充分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面对繁复的信息披露工作,上市公司首先应提高信息披露责任意识,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而损害信誉,甚至触及违法红线。

其次,还有赖于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比如,目前投资者在互动平台提问并不需要实名,有可能出现有特殊目的的投资者定点提问、公司定点回答的情况;再比如,对于部分敏感型问题,上市公司不作答容易被认为回应不及时,作答有时又难以把握披露尺度。对此,是否有必要“前置”到“投资者提问”环节,是否有必要对敏感型问题改为非交易时间段回复等,都值得考虑。

互动平台上“蹭热点”问题频现,与违规成本相对较低也有一定关联。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和惩罚措施,督促上市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防范其炒作;另一方面,投资者也需要做好识别,对于前景尚不明朗的信息要谨慎,避免因轻信误导性信息导致利益受损。

此外,还有一些外延性问题有待解决。比如,在某些公司的确存在相关业务的情况下,对于是否“蹭热点”的判断标准比较困难;对于某家公司的炒作,有时是二级市场的资金行为,除了公司之外,如何实现资金监管,防止出现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等违法行为,也有必要纳入借助互动平台蹭热度炒作的监管体系当中。

责任编辑: 杨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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