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将发13号牌照 存管人纳入直接监管
来源:中国基金报2023-08-07 08:38

中国基金报记者 吴娟娟

香港证监会一项新的发牌制度形成——第13类受规管活动牌照已开始接受注册申请,基金存管人将纳入香港证监会直接监管。

新增基金存管人牌照制度

日前,香港证监会在官网发布消息称,欢迎公众基金(面向零售投资者的基金)存管人提交牌照和注册申请,接受13号牌的注册。新制度下,香港证监会认可的集体投资计划存管人将受到证监会的直接监管。新制度将于2024年10月2日生效,在港运作的存管人须在今年11月30日之前提交第13类受规管活动的申请。

据介绍,香港证监会此前已规定了12种受规管活动,从事相关活动均需取得相应的金融牌照。

新制度生效后,集体投资计划的存管人须就第13类受规管活动申请牌照及注册,以在香港为该投资计划提供存管服务。

由于法律安排上的区别,内地公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照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受托职责,即管理人和托管人共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履行受托人责任。香港证监会的存管人为“受托人”或“保管人”,也即受托和保管职能是分开的。

金融信托专家、《信托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执笔起草人蔡概还曾撰文指出托管和保管的区别:托管属于受托保管,要履行受托职责,对信托(基金)财产的管理人实施监督;保管属于代理保管,保管人不属于受托人范畴,保管人接受他人的委托代为保管信托(基金)财产,没有义务监督受托人。

业内人士表示,受托人和保管人虽处于基金行业的中后台,不为投资者所熟知,但是对于行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据了解,今年早些时候,香港完成了《证券及期货条例》的修订,新增一项受规管活动类别,即“为相关集体投资计划提供存管服务”。业内人士表示,新增这项内容的目的是为了在香港设立13号牌做准备。

据香港证监会收到的“咨询意见”反馈,业内认为存管人发牌制度与全球主要市场相关法律制度一致,有利于推进香港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

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推进

建设全球资产管理中心是香港的一个重要目标。2023年8月4日,香港证监会发布《资产及财富管理活动调查》年度报告结果显示,截至2022年年底,香港管理资产规模为30.5万亿港元(合3.9万亿美元),全年录得880亿港元(110亿美元)净资金流入。

香港证监会表示,全球资产及财富管理行业面临严峻挑战。2022年下半年以来,香港资产管理规模数据呈见底复苏迹象。在香港注册成立基金的资产管理规模由2022年三季度末反弹15%,到2023年6月底达到1.3万亿港元(合1710亿美元)。香港在2022年四季度到2023年上半年的三个季度中合计录得690亿港元净资金流入,较2022年前三个季度的170亿港元净流入增长了3倍。香港资产及财富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规模在过去10年的涨幅已超过140%。

香港证监会投资产品部执行董事蔡凤仪指出,香港证监会继续致力于将香港打造成能够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的工作,令香港成为基金的首选注册地。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年底,在香港注册成立的香港证监会认可的基金数量较前一年上升5%,达到911只。其中,177只为ESG基金,较上一年增加86%。

此外,香港大力推进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也获得进展。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注册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数量较上一年增加133%,达到112家。

不仅如此,资产管理牌照持牌法团数量也有所增长。截至2022年底,在香港获发牌可以进行资产管理(9号牌)的持牌法团数由1979家增加至2069家。

机构人士表示,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到,香港作为资产管理中心的吸引力相当强劲,且仍处于不断增长阶段。

责任编辑: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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