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不免责!退市龙宇,被罚3810万元,实控人十年市场禁入!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张淑贤2025-09-05 23:21

退市不免责!

9月5日晚,已被终止上市的退市龙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海证监局针对退市龙宇2019年至2022年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以及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等事项,拟合计罚款3810万元,同时对其实际控制人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退市龙宇在退市后仍被重罚,再次释放出监管部门对退市公司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坚决“一追到底”的态度和决心。

退市不辍调查 造假细节浮出水面

今年7月3日,退市龙宇因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触及财务类退市标准,被上交所终止上市。

针对退市龙宇相关问题的调查,在退市之前便已启动。2024年4月29日,上海证监局对公司及责任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等问题责令公司改正。

2024年8月30日,退市龙宇公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于当年10月19日公告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24年12月16日,上海证监局对退市龙宇相关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公司退市后,上海证监局继续推进案件调查,对退市龙宇退市前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一查到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上海证监局查实该公司财务造假,2019年至2022年,退市龙宇出于做大收入规模或赚取资金收益等目的,通过虚构贸易链条、人为增加业务环节等方式,开展金属、油品、乙二醇等虚假贸易,导致公司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22.42亿元、39.86亿元、40.24亿元、42.88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61%、44.57%、50.46%和42.95%,虚增利润总额573万元、1113.69万元、951.95万元、1093.3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0.48%、10.36%、7.48%和23.92%。

退市龙宇还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仍存在8.82亿元关联方资金占用。

严惩违法主体 实控人禁入十年

基于查明的违法事实,监管部门既追责公司,也严惩责任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海证监局拟对退市龙宇罚款1150万元,对董事长、实控人徐增增不仅罚款1690万元,还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此外,还对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审计委员会主任等其他4名责任人共处罚款970万元。

在追责同时,监管部门还积极推动受损公司权益挽回。针对退市龙宇控股股东未履行连带还款承诺的问题,上海证监局7月7日出具行政监管措施,督促其偿还占用资金。据记者了解,目前相关方已向退市龙宇归还资金超4亿元。

加大追责力度 决不允许“一退了之”

此次对退市龙宇的处罚,是上海证监局贯彻落实《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的具体体现。

新“国九条”发布以来,上海证监局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持续强化退市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保壳”“炒壳”行为。对于退市公司存在的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一追到底”,对负有责任的人员加大追责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决不允许“浑水摸鱼”“一退了之”。同时,还大力加强投资者保护,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坚持“退得下、退得稳”。

上海证监局表示,将持续依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加强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依法从严打击财务造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生态,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校对:赵燕

责任编辑: 高蕊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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