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股频发,至11月30日,已有170家公司发行新股并上市。现在只要符合标准即可申请,审核合格,即可发行、上市。在经济发达地区,符合标准公司多,发行上市公司就多,如上海339家、北京380家、深圳市328家、广东341家、浙江512家、江苏489家。相反经济较差地区,上市公司就少。笔者所在的辽宁省,现有上市公司75家,比起上述省市,相差悬殊。最少的青海省12家、宁夏14家、西藏20家。可以说,现在发行股票,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优秀者发行上市。
1992年以前,我国改革开放已取得巨大进展,市场经济已取得主导地位。但由于我国股份制起步较晚,尚不规范,在股票发行上市时出现了很多问题,甚至出现了深圳“8.10”事件。为了保证股份制健康、规范发展,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中央决定:在股票发行工作中,采取计划经济、宏观控制的办法,即实行额度制。
实行额度制的背景
改革开放后,至1992年,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开放大潮中,股份制在姓资姓社的争论中,不断发展,股份制企业大量出现。由于是新生事物,国家还缺乏统一规章制度和管理体制,地方各自为政。1992年以前的股份制企业,都是由所在地人民银行批准。如我所在的沈阳市,1988年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沈阳金杯汽车股份公司和沈阳物资开发股份公司,都是由市人民银行批准。1992年以前,证券市场的管理体制是:国家体改委和各地体改委负责股份制试点,人民银行负责股票发行。国家体改委在生产体制司中专设股份制处。那时,我在沈阳市负责股份制试点,由于那时沈阳市计划单列,顶头上司就是国家体改委生产司司长孙树义、副司长贾和亭、股份制处处长李晓雪、副处长张新文等。他们经常到沈阳市指导股份制试点工作。对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由国家体改委指导进行规范化,发文认定符合标准,以“历史遗留问题”上市。沈阳市的金杯、沈物发,就是通过这样途径。于1992年和1993年先后上市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从1990年成立后,一直是“老八股”。一直到1992年7月24日,金杯在上交所上市,成为在上交所上市的第九只股票。到1992年底,总共才有九只股票上市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由“老五股”,1992年发行上市11家,总共16家。两市到1992年底,共有上市公司25家,市场规模极小。
在深圳“8.10”事件化危为机,公开发行的股票被中央“默认”后,各地群起效仿,发行股票。如在辽宁省,鞍山市体改委和人民银行批准“鞍山一工”和“鞍山合成”两家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轰动全国。1993年初,我到国务院证券委去汇报工作,在证券委发行组向金颖汇报工作时,突然来电话,叫金去中南海。金叫工作人员找来新疆日报,报上刊载新疆宏源向社会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金让我看报纸,说朱镕基找她研究这个违规发行股票问题,急匆匆而去。沈阳市证券委主任关维国和我、市财政局国资处处长申立营,专程去鞍山学习,在市长办公会上提出,拟学习鞍山,选几户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市人民银行也同意,怕中央查处,没敢动。据说,在1993年初,全国未经中央批准,共发行50多亿股,局面十分混乱,近于失控。
实行额度制
为扭转这种混乱局面,中央一方面发文制止,另一方面迫不得已,用计划经济手段实行宏观控制,决定:在股票发行上,实行额度制,由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证券委、证监会等部门研究决定,分给各省市一定的发行股票的额度,在额度内发行股票。中央确定1993年发行股票额度50亿元,每股面值1元,即50亿股。当年,沈阳市作为计划单列市,从中央直接分到5千万元额度。辽宁省分到额度1亿元。但由于鞍山一工、鞍山合成,属于违规发放,扣除辽宁省额度5千万元,辽宁省实有额度5千万元。用于全省除沈阳、大连以外12个城市的股票发行。1993年2月,发行额度下达到各省市。此后的1994年,额度55亿元;1995年,100亿元。以后,随着证券市场发行上市不断规范,计划经济的额度取消。
我1993年2月8日工作日记记载:“我在2月3日至6日去北京,在2月6日(正月十五)晚8.25分乘飞机返沈,夜11时到家。”“先后去国家计委、证券委、体改委、人民银行、证监会、证券设计研究中心等处。”获得的信息:“2月5日下午4时到7.30分,朱镕基主持会议,研究三项工作:(1)股票发行额度全国50亿。除西藏外,全国44个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均分;中央42个部委、16个直属公司待分;9个大企业待研究;违规的辽宁、重庆等扣指标;沈阳市被通报,分到5千万指标。(2)股票发行办法正在修改。(3)发行国债300亿元,3月1日发行。
为适应额度制后,将有几百家企业发行上市的局面,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决定:成立证券发行上市审核委员会,并于1993年5月31日召开第一次审核会议。从此,中国证券市场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股票的发行上市,由国家决定。此后,发行上市成为常态。上市公司大批涌现。
股票发行工作会议
额度,也称“发行规模“已下达各省市,但发行前的准备并不完备。所以,在额度下达后,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召开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全国会议,用传真电报,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召开股票发行程序工作会议的通知》(图)。限定每个省市参加1人。我时任沈阳市证券委办公室副主任,参加了这次会议。这是一次为确保股票顺利发行额度下达各省市后,而召开的专业会议,开了两天。这次会议集思广益,经过充分讨论取得了一致性意见。会后,国务院证券委草拟了相关规定。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以112号文件公布了新中国第一部《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这个条例共9章84条,详尽地规定了股票的发行、交易、清算、过户、信息披露等规定。这个规定,《人民日报》等全国各大媒体全部刊登,成为中国证券史上,划时代的规定。这个条例虽名“暂行”,但在1999年7月1日实施《证券法》之前的六年间,是唯一的必须执行的法规,对中国证券市场大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漩涡中心
国家批的额度下到我所在的沈阳市,我这个市证券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市体改委企业处处长,非常高兴,再也不用为发行股票提心吊胆了,可以名正言顺的发行股票了。但没过两天,就品尝到难受的滋味。因为这是个得罪人的工作,是“漩涡中心”。
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憎多粥少”。沈阳市分到的5千万额度,如分给大型国有工业企业,如东北输变电公司和东北制药集团、沈阳化工集团等,5千万给其中任何一家,按当时相关规定,额度都不够。如给中型规模稍小的企业,分给两家也很勉强。但当时,沈阳市大中型工业企业就有324户,大中型城建、交通、流通企业近百户,额度分给谁呢?况且随着股份制发展,企业由此前的观望,转为积极申请,甚至可以说是“削尖了脑袋往里钻”。企业的信息都很灵敏,额度下来后,想发行股票的企业,就开始涌入市委、市政府。沈阳一些特大工业企业都是地师级,平时有事找市委书记、市长如走平道,一些书记、市长就是从大企业中提拔上来的。为争取发行股票,企业找书记、市长,他们实在招架不住,又不能轻易承诺,于是一句话:发行股票的事,市证券委管,去找证券委。于是,这些企业的书记、厂长,包括这些企业的顶头上司局长、局党委书记,成群结队找证券委。当时的沈阳市证券委办公室,只有两个副主任、两个专职工作人员。我们两个副主任,我兼任市体改委企业处处长,高东副主任兼企业处副处长。企业处是体改委最重点的处,大量的企业改革工作,我们俩都得抓。局长、厂长们来了,都得热情接待、详细讲解。但关键是这5千万额度是给一家还是两家?究竟给谁?我们这个办公室没有决定权。
市证券委主任是分管经济工作的副市长,局长、厂长当然也去找他,他也答复不了。只能连续召开证券委会议研究。2月9日,市证券委召开会议。我工作日记记载:“听取我汇报北京之行。”会议初步决定给两家特大型工业企业:东北输变电集团和沈阳化工集团,待报市委决定。市长宣布纪律,这是绝密,谁泄露,追究责任。
上市发行企业是有条件、要求的,需要企业申报材料。为了不违背纪律,又能让企业报上材料,我采取了公开要求所有来找我的企业,上报书面申请材料。而我们只催、只看、只审市里定的两户企业。
市证券委确定的两户企业都是工业企业。分管工业的副市长,也是证券委主任,在他分管的企业中选出的。其他的市长,对股份制也很积极,找我去“咨询”,想在分管的企业中,能拿到额度,发行股票。我在市委、市政府作出最后决定前,我既要遵守纪律,严格保密;又要认真、细致向这些市长汇报,听取这些市长们的意见、指示。
真有了变故!主管城建交通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把房产局所属的市房产经理公司写给他的,要求发行股票的报告,在上面批了七个字:“转证券委办公室”。常务副市长批来的文件,我岂敢压下,当即报告给副市长兼证券委主任。他看后,当即露出为难的神情,问我:你的意见呢?我当然说:证券委已经定了输变电、化工,没有额度给房产局了。市长没有吭声。
在我们审查协调中,出现了额度不足的问题。输变电集团的国有股、法人股8.4亿股;化工集团国有股、法人股1.5亿股。这5千万额度给一家都不够。这时输变电集团提出,国家机械部拟给一些额度,以使输变电集团有足够额度上司。在这种情况下,在证券委又一次会议上,决定剔除化工集团,另行争取(后于1997年1月发行8000万股,2月20日上市)。因国家机械部承诺给输变电集团额度。证券委会议决定,在5千万额度中,给输变电3千万,不足部分,由国家机械部补足;给房产经理公司2千万。此方案获得市委、市政府同意。
沈阳市难受,辽宁省更难受。主管证券的省体改委副主任王德庆、处长霍连升见到我,叫苦连天。谈到,本应分到1亿元额度,因鞍山一工、鞍山合成违规发行股票,额度被扣减5千万。全省有14个市,除沈阳、大连单列外,12个市分这5千万,咋分啊?各市市委书记、市长、体改委主任、有关企业,都涌到省里来,哪有这么多额度啊?当初,鞍山两家违规发行,还挺高兴,以为捡到便宜了,哪成想,又挨批,又通报,又减额度。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难关难受总得过,最后,辽宁把5千万额度给了两家企业。得到的当然高兴,没得到的一肚子怨气。
省、市都一样,在这个工作上,我们这些做具体工作的,得罪了一大批企业,得罪了一大批局长、厂长,甚至得罪了市领导。
再破难题
沈阳市5千万额度分配后,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经审查,出现了问题。从北京传来:(1)输变电是集团不能上市;(2)房产经理公司是房地产企业,当时国家规定,房地产企业不准发行上市。
市长知道后,非常着急,找我去研究。我说,咱们报的没问题,是审核部门有误解。市长让我立即去北京汇报。动身前,我先打电话找刘鸿儒主任汇报。国务院证券委办公室马忠智副主任回答说:刘鸿儒主任马上到沈阳,你可在沈阳找他。1993年9月27日,刘鸿儒主任随朱镕基副总理到沈阳视察。我从市政府办公厅得到准确信息后,于9月28日,到朱镕基副总理所住的友谊宾馆去汇报。当时我任市证券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市证监会主持工作副主任。我带着证监会副主任李世光、证监会办公室主任高旭、办公室秘书葛春,一行四人在早8时就到宾馆。在宾馆主楼215房间,见到时任刘鸿儒秘书朱从玖,朱说:朱镕基副总理主持开会,刘鸿儒已去参会。他说:等他散会吧。我与朱从玖很熟,在朱从玖的房间边谈边等。这个会一直开到11点40分才散。朱从玖领我们到刘的房间。我抓紧汇报:输变电集团发行上市的是集团的核心企业,不是集团。刘听后,说输变电可以了。我汇报房产经理公司不是房地产企业,是市管房产的经营管理企业和旧房改造企业。刘说,如是那样,你们到国家建设部认定一下。这时,朱从玖进房间说朱总理去餐厅了。刘站起身,说:“就这样吧。”
当我们四人送刘鸿儒走后,向朱从玖表示感谢并告别时,朱说:“已经中午了,别走了,一起到餐厅吃午饭吧。”我说不方便吧。朱说:“吃工作人员餐,没问题。”听朱这样说,加上证监会当时没有食堂,就这样,我们随着朱从玖到餐厅,蹭了一顿午饭。吃饭时,在餐厅见到了来汇报的省体改委主任张堤、沈阳市体改委主任宿庸。餐后,我去房间看望陪同朱总理来沈的国家体改委副主任洪虎。
10月14日晚坐火车去北京汇报。临行前,市长告诉我,如果不行,马上来电话,换企业。我与房产经理公司党委书记、常委副总经理刘英杰,公司证券部主任雷猛等一起到北京。先到建设部汇报,等了一天后,从建设部打来盖着大红印章的证明。去证券委汇报时,因刘鸿儒去深圳,我向证券委办公室副主任马忠智、王益,证监会副主席付丰祥、秘书长朱利、发行部副主任聂庆平,体改委生产司副司长贾和亭、顾士师等先后汇报,要沈阳市政府写一专门报告。15日和16日两天在北京忙得脚不沾地。19日刘鸿儒回京,又去证券委向刘鸿儒汇报,答复同意。这样,当年12月份,房产经理公司更名房天股份公司,发行股票。而输变电由于国家机械部额度没定下来,一直拖到1995年11月29日才发行3000万股,于1995年12月13日上市。
王世良
2020年12月1日
作者简介:王世良,1942年8月8日出生。1984年调入沈阳市体制改革委员会,先后任副处级秘书、市特厂试验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理论宣传处副处长、企业体制处处长兼市股份制试点办公室副主任。1993年2月任市证券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993年4月,任沈阳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9月主持证监会工作。曾参与、组织、介入了沈阳市八、九十年代的重大改革,如曾世界闻名的沈阳市股份制、破产、租赁三大改革试验,金杯国内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和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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