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习仲勋考察深圳市管理层酝酿股份制
1979年1月23日,中共广东省委(习仲勋当时为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决定将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属省辖市。当年的6月23号至24号,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就到深圳市检察工作,这是省级领导第一次到深圳市考察。
习仲勋同志非常支持深圳特区的改革,所以深圳市委、市政府很早就提出要试行股份制。
例如,1983年3月,中共深圳市委改革工作会议的报告明确提出:根据特区建设的需要,可成立各种有限公司,发行特区的债券或股票,吸收社会的闲散资金,进行开发性投资。
1983年4月,时任深圳市市长梁湘访问日本归来途经香港,会见了香港的一些企业界的人士,听取他们对特区建设的意见,关于筹集资金问题,香港企业家香植球主张在香港发行股票。他说,香港和世界其他国家的企业家都不是有了足够资金,然后才去办企业的,而是组建股份公司,向外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这些事情香港和其他一些国家可以办,深圳特区同样可以办,只要保证有钱赚,你就能站住脚,发行股票是没有问题的,现在你挑几个能够赚钱的公司在香港发行股票,如罗湖火车站就可以成立一个独立公司发行股票,电讯公司、发电厂等都可以这样做。
1984年8月,中共深圳市委三级干部会议的报告明确提出:要抓紧筹办地方金融机构,开展发行及代理发行有价证券业务。
可见,深圳市的管理层很早就酝酿率先发行股票。
图注: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1984年到深圳市视察(深圳市委办公厅提供)
图注:时任总书记胡耀邦1983、年1984年两次到深圳市视察并题词(选自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的《深圳特区发展的道路——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编》)
图注:时任国务院总理赵紫阳1981年到深圳市视察(选自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的《深圳特区发展的道路——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编》)
二、党报坚决支持深宝安发行股票
在深圳市管理层坚决支持的背景下,深圳市的深宝安决定发行股票。
图注:深宝安股票(深宝安陈昌华提供)
1982年,深圳宝安县人民政府以宝府〔1982〕75号文件批复成立了广东省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公司成立之初,县政府预铺20万元资金,但在经营中明显觉得这20万资金无法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于是公司中有人提议,能否学习香港股市经验,也发点股票。此设想得到了县政府的认同。
1983年7月8日,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正式成立,县政府批准公司可以发行股票,面向全国公开募股。于是仿照香港上市公司章程和股票样本,设计了以大鹏展翅为主要图案的股票样张,到广东省政府批准刻制钢印后再送到广州市人民印刷厂印刷。
更值得一提的是:1983年7月25日,《深圳特区报》(当时还是周报)这份党报破例大胆地刊登了宝安公司的招股说明书。这是新中国首家在党报上公开招股的公司。
尽管当时公司名称无“股份”字样,而且“股票”也保本付息不太规范,但它毕竟是新中国较早的准股票。
图注:《深圳特区报》刊登的发股消息(深宝安陈昌华提供)
图注:证监会主席刘鸿儒为深宝安题词(深宝安陈昌华提供)
图注:深宝安召开股东大会(深宝安陈昌华提供)
到了1990年9月9日,公司才更名为“深圳市宝安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此次加上了“股份”二字,成为真正的股份公司。
1991年6月25日,深宝安股票正式在深交所挂牌交易,代码0009,总股本2.25亿,占当时深交所每天成交量的43%,占沪深两所证券交易总量的20%左右,是当时典型的大盘股股票。
图注:2001年5月9日,深宝安董事局秘书娄兵接受李幛喆采访谈股票发行经过。接受李幛喆采访后娄兵题词:新世纪中国宝安愿为中国股市再作新贡献。(深宝安陈昌华摄影)
三、轰动全国的首起收购大战
深宝安股票正式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后,1993年,他们策划了股市首起收购大战。现在是上市公司互相收购是家常便饭了,但在当时可是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1993年5月至9月初,延中实业股价在9元至10元徘徊。9月21日,突然冲破10元大关。9月30日上午,股价已13元。是什么题材导致延中股价大幅上升?
9月30日中午,谜底揭开:深圳宝安集团控股的上海公司已收购延中股份,持普通股在5%以上。下午延中股价狂涨,最高达19.99元。
图注:1985年股民排队买延中实业股票(徐汇摄影)
10月4日,宝安集团上海公司公告,9月30日实际持股已占总股本的16%,成为延中第一大股东。到10月6日,宝安集团上海公司公告,9月30日实际持股已占总股本的19.80%
10月5日,宝安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愿作延中第一大股东,尚未考虑收购延中”。
10月6日,宝安、延中领导层面对面会谈,宝安表示“持股已达18%。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查询延中账目,继续巩固大股东地位”。
延中表示“我们辛辛苦苦创办的企业,凭什么你们要收购,改组班子,我们不能同意,这是违规行为,有联手操作收购的可能,并准备诉讼法律解决”。双方针锋相对。
此时延中的股价剧烈震荡,10月8日,股价高达39元,但10月19日最低跌到13.80元。
图注:延中实业董事长周鑫荣(左一)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反击(徐汇摄影)
对这场短兵相接的争斗,10月22日下午3点30分,中国证监会做出拍板裁决:按照《股票条例》第47条的规定计算,宝安上海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最早应当于1993年11月4日方能持有上述比例的股份。据此,宝安上海公司及其所有关联企业在11月4日以前,均不得再买入延中股票。依照《股票条例》第74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履行有关文件的信息的报告、公开、公布义务的宝安上海公司给以警告处分,罚款人民币100万元,对其关联企业宝安华阳保健用品公司和深圳龙岗宝灵电子灯饰公司给警告处分。
10月25日,宝、延双方会谈,达到共识。一是宝、延双方同意中国证监会对“宝延事件”的裁决。二是宝安上海公司19.8%股权中55%的表决权委托延中公司董事长实行,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再议。三是双方共同努力提高延中的税后利润指标。四是上海宝安公司派员担任延中公司的副董事长和副总经理。宝安公司入股延中虽得到了证监会的处罚,但这毕竟是轰动一时的中国首例收购大战。
这场收购大战最终有了圆满解决之道。更为延续的是,1994年3月,延中董事长终于让位给第一大股东宝安集团上海公司的经理何彬。这也是通过股市完成公司领导权转移的尝试。市场是无情的,又是合理的。
图注:10月6日,宝安副总龚华与延中实业董事长周鑫荣握手言和。(徐汇摄影)
在宝延收购大战中,浑水摸鱼者也受到处罚。中国证监会后来查实:第一,1993年9月16日晚中国农业银行襄樊市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以下简称襄樊上证)业务员与深圳华阳保健公司业务员在业务洽谈中,得知深圳华阳将大量购买延中股票。襄樊上证在得知这一内幕消息后,于1993年9月17日至27日,前后分3次自营购买62.78万股延中股票,并于10月1日高价抛出。其获利的16711808元人民币及现存的5300股延中股票的潜在市场收益,均属非法所得。
第二,1993年9月17日至9月27日,襄樊上证自营购入延中股票动用资金1672万元,其中绝大部分是占用客户存入的保证金。
第三,襄樊上证在买卖延中股票过程中,其资金渠道、管理人员、信息利用、账务处理混淆自营和代营业务。
为严肃证券市场纪律,证监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第一,对襄樊上证的非法所得的16711808元予以没收,罚没款上缴国库。
第二,现存的5300股应在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通知后,限3日内按市价卖出,扣除1993年9月17日市价买进价格(当时的平均价每股9.64元)成本,其盈利款全部没收,上缴国库。
第三,对襄樊上证处罚200万元,上缴国库。
第四,暂停襄樊上证自营业务2个月,责成其进行内部整顿,证监会将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检查验收之后,再决定是否恢复其自营业务。
宝延收购大战后,万科、申华1993年11月10日也发生了申购事件。1993年12月22日,发生了深圳天极光电技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公司上海天极盛宅置业公司收购上海飞乐音响股份公司股份的事件。之后还有1995年北旅汽车等等收购事件。
更近的就是大家熟知的2015年底到2016年初被L某某怒斥为“野蛮人、土豪、妖精及害人精”宝能系收购万科事件,限于篇幅不再介绍。
完,2020年11月23日
作者介绍:李幛喆,笔名李几招,原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现国家发改委,已经退休,曾经央视财经特约评论员。20世纪80年代是参与股份制股市策划人之一,每年撰写《中国股市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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