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股份制,股市试行的形势迅速向利好发展,1992年5月开始到11月,国家体改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出台了一批有关试点的文件和暂行规定。
5月15日,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生产办联合发布《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办法》对股份制企业试点原则、组织形式、股权设置、内部职工持股、试点范围、审批程序等作了原则规定。
图注:管理层立即颁布了一系列实行股份制的办法规则等(李幛喆提供)
5月15日,国家体改委颁布了《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
在以上三个主要政策性文件发布后,有关部门也迅速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办法:
6月9日,物资部、国家体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物资供销管理暂行规定》;
6月12日,国家税务局、国家体改委联合发布《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
6月15日,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联合发布《股份制试点企业宏观管理的暂行规定》;
6月29日,审计署、国家体改委联合发布《股份制试点企业审计暂行规定》;
这15个重量级规定先后出台,贯穿1992年一年,为中国历史上首次,非常有利于企业试行股份制,彻底扭转了股份制自试点伊始无规范文件的状况。当时企业称这15个规定“个个实用,章章实用,节节实用,字字实用”。
图注:国家体改委及时向国务院报告股份制和股市试点情况
图注:各地纷纷出台实行股份制、发行股票的办法、条例等(李幛喆提供)
作者介绍:李幛喆,笔名李几招,原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现国家发改委,已经退休,曾经央视财经特约评论员。20世纪80年代是参与股份制股市策划人之一,每年撰写《中国股市发展报告》。
声明:证券时报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