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一直珍贵保存着这本红色的资料,即沈阳长白计算机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长白)《法人股上市通告书》(图1),这是我当年工作的结晶。看着这本通告书,头脑里顿时想起27年前,长白法人股上市的前前后后;想起了我无数次去北京,为长白法人股上市的奔波;想起1992年和1993年,中国的两个法人股市场;想起为沈阳企业法人股上市,王波明、章知方、刘纪鹏、屠光绍等人的努力,及我与他们建立起友谊的情景。那期间,我担任沈阳市股份制办公室副主任、沈阳市证券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沈阳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主持工作。
(图1)
长白法人股上市
长白计算机公司是沈阳市政府直属的正局级企业,与当年大名鼎鼎的金杯公司平级。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沈阳市大力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市委、市政府决定,把原隶属于沈阳市电子工业局的计算机厂,经市体改委(沈体改发【1992】33号)文件批准,由九家企业合并改组成立的国家大一型企业——长白计算机集团公司。当时,我还兼任沈阳市经济结构调整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建全市大型企业集团,是我一手具体经办,随之,组建长白股份公司。于1992年6月22日,市股份制办公室以市体改委(沈体改发【1992】33号)文件又批准长白集团以定向募集方式,批准设立长白计算机股份公司,总股本11018万股,其中国有股6018万股,占总股本54.6%;法人股3000万股,占27.2%;内部职工股2000万股,占总股本18.2%。当时,该公司享有进出口权,是科工贸一体化的高科技公司。产品具有九十年代初的国际水平,年产微型计算机5000台、打印机10万台。打印机产能占全国45%。
我在具体负责沈阳市股份制试点期间,结识了当时在中国证券设计中心的刘纪鹏等一批中国证券市场的设计者、开拓者。1993年初,我去北京汇报,巧遇刘纪鹏。当时,我听说国家体改委成立了法人股市场,向他咨询后,知道刘是该市场负责人之一。当时,深感中国股份制企业股份设置国有股、法人股不准流通,不符合国际惯例。刘让我推荐沈阳优秀企业到法人股上市。我与刘一拍即合。我回沈后,向张瑞昌副市长汇报北京法人股市场情况,张大力支持。
市长决定后,我与长白计算机副董事长顾鸣初一起进京,到当时由国家体改委代管的《全国证券交易自动化报价系统》(英文简称STAO,汉语称斯达克)联系法人股上市事宜。受到了斯达克负责人王波明、章知方、刘纪鹏等人的热情接待,详谈后参观了报价系统机房,并去了在斯达克附近,设在一座红砖楼里,由刘纪鹏担任总经理的《北京标准股份制咨询公司》,达成了由咨询公司负责长白法人股上市的文件制作及保荐。
随后,我组织市相关部门完成一系列上市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由沈阳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资产评估、审计;由市财政局对国有资产进行确认;由市商贸金融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文书(图2)。
(图2)
当一切准备就绪时,按斯达克要求,由当地政府正式下发同意在法人股市场上市的批复。于是,我起草了批复,并经市长办公会议批准,由市证券委员会以(沈证委发【1993】6号)文件,于1993年4月2日发文批复(图3)。随后,长白可流通的法人股3000万股,面值1元,在斯达克以每股2元的发行价顺利发行,溢价一倍。4月9日,沈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证明6000万资金全部到位,进入长白账户。4月16日,长白3000万法人股正式流通。溢价发行资金6000万元到长白后,投入到工业计算机、软件开发、打印机二期改造共三大投资项目。
(图3)
长白在斯达克法人股上市,整个费用,包括咨询、在《证券市场周刊》刊登上市公告书、上市费等,一共18万元。当时,长白的领导还向我抱怨,费用太多。国营企业老总们思想守旧,花18万元,进来6000万元,费用占募资额仅0.3%,不太便宜了吗?笔者看到今年发行的一只新股,募集资金净额8851.8万元,发行费用359.5万元,发行费用为募集资金净额的4%!0.3%和4%相差太悬殊了!
长白法人股上市后,我去北京斯达克,刘纪鹏请我在饭店吃了一顿,只我们两个人,相谈甚欢。
1993年6月,《证券市场周刊》记者曙光在沈阳采访我时,谈到沈阳市证券市场发展时,我还自豪地谈到:“沈阳长白,已于今年4月,在北京STAO系统法人股市场上市。”(图4)
(图4)
医药、木兰夭折
长白上市期间,我去国家体改委,遇到刘忠。刘拟到刚刚成立的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中国证券交易系统,英文简称NET、中文称“中证交”)工作。刘建议沈阳的股份制企业的法人股,可以到中证交上市流通。这是好事!刘领我见到中证交总经理屠光绍。屠在人民银行当处长时,我们就打过交道。我与屠达成一致意向。我回沈后向市长汇报,市长当然同意。经市长办公会同意,推荐沈阳市医药公司和木兰电子集团,到中证交上市。我组织两家企业到北京与中证交详谈,中证交随即派员到两个企业考察咨询。中证交认为符合上市标准,开始操作。
我则具体组织市相关部门:沈阳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市财政局等,对两个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审计、国有资产认定、出具法律文书等繁琐而又缺一不可、必须认真进行的各项工作。为了加快进度,我主持召开相关部门会议,确定完成日期,特别是责成会计师事务所加班加点进行评估审计。参加会议的会计师事务所白所长认为有困难,我在会上拍板必须限期完成!
但紧赶慢赶,赶上了中国证监会给中证交发文《证监交易【1993】125号紧急通知》,告知“你公司必须停止北京华远等6只法人股在系统的流通转让”。沈阳两家公司法人股上市夭折!一切前期准备,统统化为乌有!
办理期间,我去北京,见到屠光绍。屠专门请我吃了一顿饭,我清楚记得,上了一道当年昂贵时髦的元鱼。时隔27年,不知屠老弟还记得否?我白吃他一顿美餐,可是,事毕竟没办成!遗憾!
两个法人股市场
股份制试点以来,特别是1990年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成立以后,国有股、法人股不能流通成为大难题。当年我接触到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国资局、中国证券设计研究中心等单位的股份制专家,包括刘鸿儒、洪虎、贾和亭、张新文等领导,都认为这不合理。可是限于中国国情,暂时只能这样做。
于是,一些有识之士试图打开缺口,国有资产形成的国有股不敢动,决定在法人股这块进行突破。1992年7月1日,刘纪鹏、章知方、王波明、高西庆等人,在领导的支持下,成立了由国家体改委代管的《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英文称STAQ,中文斯达克),在北京成立。当年7月8日,珠海恒通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公司,中国第一只法人股在斯达克上市流通,上市当天,股价从5.80元涨到10.25元。随后的8月17日,广西玉柴上市;8月24日,四川蜀都上市,法人股流通系统取得快速发展。此后,包括沈阳长白等十多家法人股陆续在斯达克上市。
1993年4月28日,由中国人民银行等参股的《中国证券交易系统(英文简称NET、中文称中证交)》开始运行。屠光绍任总经理。首批挂牌的有中兴实业、三亚东方、建北集团法人股进入流通。6月9日,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成立庆典。屠光绍邀请我去参加,因工作太忙,婉拒。此后,中证交先后有10余家法人股上市。
到1993年底,全国形成了沪深两个公众股交易市场和北京两个法人股流通市场。而且法人股审批权均在各自系统,发展迅速。上市规模不逊于沪深两个交易所
笔者保存的1993年4月25日出版的《证券市场周刊》,以《交投扩张各股飙升》标题,刊登了法人股市场情况。文章开头就说:用“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来形容本周法人股市场毫不过分。市场牛气冲天,将实行电脑自动撮合交易机制。
中央领导高度重视
1993年5月22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决定:对两个法人股交易系统进行整顿,暂不批准新的法人股上市交易。当时,国务院证券委主任是朱镕基副总理。
6月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等领导同志视察了中证交系统。当天经中证交批准,广州电力系统股份公司的8000万法人股上市流通。6月4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证监会主席刘鸿儒去中证交调研后指出:“当前的任务是要加强立法。”中证交在6月9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成立庆典。
此后至1993年12月15日,两个法人股流通系统,不断有新的公司法人股上市流通。
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整顿”“暂不批准新的法人股上市交易”的决定,用小孩的话来说:“没好使”!在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中,法人股流通不断上市。至1993年12月15日上午9.30分,在没有任何公告的情况下,在中证交系统上市了6只新的法人股。当天下午,斯达克系统发公告:称11家公司已做好法人股上市准备。
紧急叫停
1993年12月15日下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立即停止交易和上市。16日上午继续交易后,下午就停止了新上市法人股的交易。
12月17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法人股流通转让试点问题的通知》。《通知》中说:“今年以来,部分地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擅自进行法人股流通转让……违反证券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12月17日,6家法人股上市公司老总进京咨询此事。证监会答复:事件发生不是企业责任;中国的法人股、国有股、个人股早晚是会并轨的;关于法人股流通转让的具体办法将尽快出台。12月25日,中国证监会(证监交易【1993】125号)紧急通知:“立即停止法人股的流通转让。”
从此,中国的法人股流通市场处于自生自灭状态。在法人股流通市场上市交易的一些公司,符合上市标准的,在1998年以后,陆续在沪深交易所上市。
1999年9月9日和10日,STAQ和NET,即斯达克和中证交两个法人股市场,因“国庆彩排交通管制”和“检修机器”,暂停交易。
12年后的2005年,国务院决定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国家股、法人股上市流通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中国股市向规范化迈出一大步。
笔者认为:法人股流通的大方向是绝对正确的,如果法人股流通与上市不停,在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时,与国家股、个人股一起并轨上市流通,将会极大的减少市场的震动和恐慌,股权分置改革会更顺利地进行。如果法人股流通不被禁止,股权分置改革是不是会提前进行?而不必等到2005年?
王世良
2020年12月8日
作者简介:王世良,1942年8月8日出生。1984年调入沈阳市体制改革委员会,先后任副处级秘书、市特厂试验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理论宣传处副处长、企业体制处处长兼市股份制试点办公室副主任。1993年2月任市证券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993年4月,任沈阳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9月主持证监会工作。曾参与、组织、介入了沈阳市八、九十年代的重大改革,如曾世界闻名的沈阳市股份制、破产、租赁三大改革试验,金杯国内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和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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