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认房不认贷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0%
来源:人民财讯作者:李丹2023-09-01 19:33

人民财讯9月1日电,据重庆住建局消息,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通知。通知称,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将中心城区范围内新购的住房由“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才能上市交易”调整为“取得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满2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才能上市交易”。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30%。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 孙孝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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