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晚,歌手孙燕姿更新动态,谈及近日引发争议的“顶流AI歌手孙燕姿”。她笑说粉丝们已经接受她就是“冷门”歌手,而AI却成为了目前的顶流。
“我想说的是,你跟一个每几分钟就推出一张新专辑的人还有什么好争的。人类无法超越它已指日可待。”
“你并不特别,你已经是可预测的,而且不幸你也是可定制的。”
“在这无边无际的存在之海中,凡事皆有可能,凡事皆无所谓,我认为思想纯净、做自己,已然足够。”
孙燕姿:做自己,已然足够
以下为孙燕姿回应全文:
当我正在为自己日渐凸起的肚子和孩子们的日常琐事感到绝望时,Al孙燕姿粉墨登场,于是我不禁想写点什么。
我的粉丝们已正式改换门庭,接受我就是一名冷门歌手的事实,而我的AI角色成为了目前的顶流。我想说的是,你跟一个每几分钟就推出一张新专辑的人还有什么好争的。
无论是ChatGPT还是Al或者你想叫它什么名字,这个“东西”现在能够通过处理海量的信息,同时以最连贯的方式拼接组合手头的任务,来模仿或创造出独特而复杂的内容。等一下,人类不就是这样做的吗?之前我们一直坚信,思想或观点的形成是机器无法复制的任务,这超出了它们的能力范围,但现在它却赫然耸现并将威胁到成千上万个由人类创造的工作,比如法律、医学、会计等行业,以及目前我们正在谈论的,唱歌。
你可能会反对,说我还是能分辨出区别的,它没有情绪,没有音调和呼吸(或任何你能想到的术语)的变化。很抱歉,我怀疑这只是一个非常短期内的回应。
讽刺的是,人类无法超越它已指日可待。没有人可以接触到如此大量的信息并做出恰当的抉择或犯下恰当的错误(OK,也许我领先一步了)。这种新技术将能够大量炮制每个人所需的一切。无论你多么小众、多么反常或者精神多么错乱,都可能有专门为你创建的独特内容。你并不特别,你已经是可预测的,而且不幸你也是可定制的。
此刻,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在吃爆米花、坐在电影院最好的位置上的人。(顺便说一句:当前情况下,很可能没有任何技术能预测出作为我本人是什么感受,直到这篇文章出现在网络上)。就像在看那部改变了我们很多人生活的电影《瞬息全宇宙》,只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我不认为爱的理念可以挽救局面。
在这无边无际的存在之海中,凡事皆有可能,凡事皆无所谓,我认为思想纯净、做自己,已然足够。
就写到这里,祝你一切顺利。
每天数十首“新作”面世!一夜之间,“AI孙燕姿”火遍全网
2023年最火爆华语歌手是谁?不是周杰伦,也不是孙燕姿,而是“AI孙燕姿”。
近期,在各大视频平台上,“冷门歌手孙燕姿”靠着各种各样的AI“分身”翻唱不同曲风的歌曲,营业时长感人,作品出圈火爆。从流行、到摇滚、再到“魔性”,没有AI孙燕姿驾驭不了的曲风。
近两个月,借由AI分身,陈奕迅、周杰伦、披头士等知名歌手及乐队纷纷在B站“复出”并发表“新歌”。周杰伦唱日语歌、邓丽君演唱《反方向的钟》......一切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在AI歌手这里都能实现。
其中,孙燕姿因其独具辨识度的音色与唱腔,成为AI宠儿,每天都有十数首“新作”面世。
有人调侃,“孙燕姿不营业,粉丝便替她营业。”于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一直很安静》《岁月神偷》《红豆》,以及《好汉歌》《火红的萨日朗》等歌曲都在AI孙燕姿的演绎下有了别样的色彩。
AI孙燕姿翻唱走红B站图片来源:B站截图
据了解,在B站与“AI孙燕姿”相关的视频已有上千条,翻唱的《发如雪》播放量已达122万,《下雨天》达116万,《半岛铁盒》《爱在西元前》等播放量也超过60万,还有其他翻唱歌曲也都有着可观的播放量。
网友评价:本人未曾开口,轻而易举地“占据”华语乐坛半壁江山。与此相关,“AI出来后第一个失业的是孙燕姿”的话题也被推上微博热搜榜。
按照目前的技术,歌手的唱腔、技巧和风格还很难完全模仿,但音色已经基本能1:1复制了。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AI孙燕姿用的核心技术主要来自于一个叫做So-vits的开源项目。
目前,这个项目已经迭代到了4.0版本。相较于以往VITS、soft-vc、VISinger2等项目,So-vits的使用大大简化,仅凭数段音频,就可用一个生成式模型来合成目标音色的音频,训练出用户想要的声学模型。这个模型可以保留音高和音调,也可以用不同的语言来翻唱。
侵权争议一直存在
围绕“AI克隆”是否涉及侵权,争议一直存在。
AI玩家们认为训练AI仅为娱乐而非商用,并未损害歌手们的权益。但版权方认定使用未经授权的歌手或作品的数据集来训练AI是一种侵权行为。
曾就职于多家音乐流媒体平台版权部的李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未获得歌手授权下,AI对歌手声音的模拟甚至公开展示,应属于对歌手表演者权的侵权行为。”也有人指出,“在鼓励AI创作的语境里,所有试图绕过版权谈创新都是耍流氓。”
鉴于此,在海外包括环球音乐在内的版权方纷纷向Spotify和Applemusic等流媒体平台施压,要求下架AI克隆歌曲。在环球唱片执行副总裁迈克尔·纳什(MichaelNash)看来,人工智能音乐正在“稀释”市场,使原创作品更难找到,并侵犯了艺术家获得作品报酬的合法权利。
3月16日,美国唱片业协会(RIAA)联合美国独立音乐协会、美国音乐家联合会、美国出版商协会、国际唱片业协会等30余个社会团体组建了一个广泛的音乐人和艺术家联盟,共同发起了“人类艺术运动”,以保证AI不会取代或“侵蚀”人类文化和艺术。
AI翻唱的背后暗藏法律风险。AI翻唱是否具有著作权?会否侵犯被模仿者的合法权利?音乐版权涉及多方利益,纠纷处理是否更加复杂?
据中国青年报,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商事诉讼与仲裁业务中心主任李阳指出,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作品”构成要件,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他认为,AI没有独立人格,不具备我国著作权法规范中“作者”的主体资格,因此,其翻唱歌曲并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上的“作品”,不享有著作权,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民法典中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因此,如果没有原歌手的授权或同意,用AI技术模仿或转换其声音的,可能会构成侵权。”李阳说。
使用被模仿者的音频数据训练AI,是否侵犯了被模仿者的著作权?对此,李阳认为,从鼓励作品的创作、传播,促进行业发展层面来看,单纯训练AI对在先作品创作思想进行学习、研究而不涉及商业用途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侵权。针对很多AI翻唱视频标注了“免责声明”的情况,李阳说,即使标注了免责声明,也不能直接“免责”。“如果AI翻唱仅是对在先作品的简单‘复制粘贴’,且利用了翻唱来谋取商业利益,需要事先获得授权并支付使用费用,否则属于侵权行为”。
李阳提示,音乐作品的版权关系非常复杂,除了词曲作者、演唱者,歌手的经纪公司、歌曲的唱片公司、制作公司等多方面都有可能享受音乐作品的权益,因此获取授权是涉及多方面的复杂程序,未获得上述授权的AI翻唱属于侵犯相应知识产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