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社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县域就业岗位,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规模;同时,推动县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达标,对吸纳外来农民工较多的县域给予财政倾斜支持。
《通知》提出,进一步落实落细农民工市民化相关政策,着力提高县域农民工就业质量和技能水平,维护劳动保障权益,扩大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推进县城稳定就业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无障碍落户,增强县域农民工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事实上,县域农民工是农民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对于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国家高度重视相关工作,已多次明提升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
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实施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也强调,要着眼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融合发展,在乡村振兴的大框架下,对县域农民工工作进行统筹部署、一体实施。
《通知》提出,要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县域就业岗位,积极开展东西部劳务协作,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乡村延伸,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政策。并大规模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持续提升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推动县域培训资源共建共享,持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同时,强化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规模,切实保障工伤农民工返乡后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社保转移接续服务便捷顺畅;及时有效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加强县域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县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达标,对吸纳外来农民工较多的县域给予财政倾斜支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保障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学位供给。
此外,还要提升基层服务农民工能力,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社会融合等情况的动态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