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作为中国创业创新最有活力的城市,深圳离不开国有创新资本、社会资本和外资等一贯以来的大力支持。他们40多年笃定地瞄准深圳创新发展方向,为深圳各类创新主体、技术攻关、产业升级提供源源不断的“活水”。在“深圳创投日”系列活动启动之际,证券时报推出“深圳创投三原色”系列报道,深圳国资创投、民营创投和外资创投机构如同“红黄蓝”三原色,他们共同塑造出深圳创投业五彩斑斓的大生态,证券时报通过这三个维度观察深圳创业、创新、创投发展的外在驱动力,为深圳建设创投风投中心和创新资本形成中心建言献策。
“昔日星火,今已燎原”。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文,在全国推广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18条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其中,建立境内外双向投资新机制成为深圳金融领域的一大亮点。所谓境内外双向投资新机制,即推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企业投资一级或一级半定增市场,率先开放“外资管内资”(外资发起设立管理人同时向境内外募资)、“内资管外资”(内资发起设立管理人同时向境外募资)等模式;推动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试点允许持牌金融机构直接申请出境投资额度,无需下设股权投资主体。
境内外双向投资新机制中所提到的QFLP,即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是指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通过资格审批和其外汇资金的监管程序后,将境外资本兑换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境内的私募股权市场。
自2012年正式成为QFLP试点地区以来,深圳已成长出一批具有特色优势和标杆效应的外商投资企业,对于吸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外商企业特别是港资企业来深集聚、支持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包括QFLP和QDIE在内的“双Q”新政实施以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在“促发展、防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要求,扩大投资品种和范围,有序推进境内外资本双向流动。
十年发展果实丰盛
2012年,深圳市制定发布了《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操作规程》(《操作规程》)等文件,正式启动了QFLP的试点工作。以惠理、集友、韩亚为代表的外资机构先后在深圳前海成立QFLP试点企业。
作为首家在香港上市的资产管理公司,惠理集团在内地开展投资业务超过22年,并于2015年在前海成立全资子公司——惠理深圳,而吸引其前来的正是前海率先推出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试点。目前,该公司已经成功发起设立3只QFLP和QDIE私募股权基金产品。
2020年4月入驻前海的韩亚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韩亚投资”)也在此制度创新中获益。韩亚投资是韩国头部金融企业韩亚金融集团在中国境内的全业务对接平台,公司CFO姜浩认为,前海在跨境金融如QFLP和QDIE上的制度突破,在全国数个试点中是开放度和友好度较大的区域。姜浩表示,QFLP政策开放了一些以前不能投的领域,公司今年的业务实现飞跃式发展,规模是去年的百倍。
2021年,深圳“双Q”政策升级,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要求,扩大投资品种和范围,有序推进境内外资本双向流动。
经过十年发展,截至2022年8月末,深圳已有QFLP基金57家,基金规模75亿美元,主要投向生物医药、高端制造、大消费、信息技术、新材料等前沿领域。
来源:深圳金融局网站
回应关切 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QFLP在深圳获得快速发展的同时,实践中也发现了一些待完善之处。在一份深圳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完善QFLP及QDIE政策实施配套措施的建议》中,提及了包括基金设立周期偏长、政策推介广度和深度欠缺、税务及分配问题不够明确、国际招引力度需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欠缺、行业生态建设需加快等问题。
深圳某知名投资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QFLP的设立周期偏长,除资质报批外,后续在外汇账户开立、资金汇兑、资金划转、境外投资人穿透核查与身份认证、基金备案等多个程序上还会花费较长时间。此外,QFLP基金境外合伙人适用的税率在实际操作中仍然面临不确定性。
对于QFLP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深圳金融局也给予了积极的回复。如设立QFLP的流程和时间,深圳金融局已经会同相关单位开发QFLP、QDIE试点企业联合会商线上申报端口,将试点企业设立要求标准化,联合会商协作线上化,试点企业信息数字化,提升联审服务效率,服务周期将缩短至7个工作日,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及QFLP、QDIE试点企业设立的便利性和可预测性,为QFLP、QDIE试点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底层环境。
而对于QFLP基金税务及分配等相关问题,深圳金融局也已通过与相关机构沟通、咨询税务机关等方式开展了前期调研工作,并将在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联合税务机关、行业托管机构、专业咨询机构等,继续探讨优化上述问题的处理口径,探索形成具备一定可操作性的指引。
对于诸多机构关注的政策扶持力度,深圳金融局也明确表示,将借助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先行先试契机,依法依规推进区内资本可兑换,促进跨境双向流动。具体措施包括,适度提高投资额度,支持风投创投企业发行创投专项债券及大湾区跨境人民币专项债券,拓展风投创投企业海外中长线资金来源,引入境外资金设立人民币创业投资母基金。此外,深圳金融局还研究支持外资资产管理机构用同一个主体开展QFLP和QDIE试点,鼓励试点机构在深设立全球或区域管理中心,开展跨境双向投资管理。
助力深圳建设国际创投中心
2022年,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集聚全球创新资源,打造国际创投中心,创建国家科创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出台支持风投创投发展政策,吸引更多全球创新资本。
今年6月6日,深圳又发布《深圳市关于建设香蜜湖国际风投创投街区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共分为七个章节,包括五大方面的22条具体措施,明确了打造国际风投创投街区的中心任务,希望借鉴美国硅谷沙丘路的有益经验,举全市之力,以香蜜湖新金融中心为核心,打造国际风投创投街区,助力深圳打造全球创新资本形成中心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首个创投街区,香蜜湖国际风投创投街区的发展目标明确为:到2025年,街区辐射范围内实现国内行业排名前100私募创投机构不少于10家,QFLP试点机构不少于50家。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何杰表示,《若干措施》对标国际一流,高标准、高规格、高起点将香蜜湖核心区域打造为深圳首个风投创投集聚区“样板”,这是吸引境内外优质创投资源集聚,推动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和资本要素流动的“关键一招”,必将进一步提升深圳风投创投的引领力和辐射度。
深圳国际创投资本,也有望借助创投新政,为深圳打造国际创投中心作出更大贡献。(本系列完)
校对: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