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董事、副总裁、董秘吴士君: 监管“电压”越来越高 上市公司要担起主体责任
来源:证券时报 2026-04-24 A003版作者:杨霞2026-04-24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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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杨霞

日前,在证券时报第17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天马奖专家评审会暨研讨会上,爱尔眼科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中上协董秘委员会常委吴士君分享了关于创业板改革、再融资新政和投资者保护等议题的精彩观点。

吴士君回顾,爱尔眼科是创业板第一批上市公司,16年来伴随创业板发展,同时见证了创业板的变化。吴士君认为,这次创业板的重大改革,是创业板的“再创业”,在发行上市标准、包容性、提高融资审核效率方面,有利于大幅提高创业板的“含科量”“含新量”和现代性,这一轮改革,是创业板能级跃升的里程碑。从更宏观的层面看,这次创业板改革是资本市场整体改革的重要举措,比如科创板侧重于硬科技,重点培养“特种兵”,北交所侧重于专精特新,侧重培养“特长生”,未来的创业板覆盖面更广,将会培养更多“特优生”。

吴士君表示,创业板此次改革非常及时、非常有意义,有利于优化存量,同时引入更多的增量源头活水,让整个创业板在资本市场促进经济发展中起到更重要的引领作用。

关于再融资新政,吴士君从公司的再融资经历入手分享切身体会。吴士君认为,优化再融资程序、提高可预期性对于上市公司非常重要,此前大量再融资从项目启动到资金到位需要一年以上,有的甚至两年或更长,其间募投项目的外部环境可能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不利于上市公司把握时机。“这次优化再融资措施,疏通了堵点,提高了审核效率,加快了再融资进度,对于推动上市公司发展,活跃整个创业板的功能非常必要。”吴士君说。

谈到投资者保护议题,吴士君也从上市公司角度分享了几点看法。吴士君表示,上市公司群体明显感觉到这几年监管层不断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特别是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体现了资本市场的人民性。对于侵犯投资者权益的上市公司,处罚的速度越来越快,处罚的力度越来越大,“电压”越来越高,震慑力显著加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永远是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加强监管的同时,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主体,不是被动地接受外部高压,而应主动地提高行动自觉,一个良性发展的市场不能完全靠“警察”和“摄像头”,而是上市公司群体要增强合规意识,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把投资者视为推动自身发展的依靠,才能从根本上持续降低资本市场的运行成本。总之,进一步强化保护者投资者的措施非常重要,上市公司更要担起主体责任。

责任编辑: 刘少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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