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沈宁
近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通知称,拟修订《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下称《交易规则》)、制定《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规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版《交易规则》中首次新增程序化交易监管的条款,为交易所下一步监管的执行和落地打下基础,引起各方关注。
《交易规则》规定,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进行监管,进行程序化交易的会员、客户应当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报告相关信息,不得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交易所可以对达到一定标准的程序化交易在报告要求、技术系统、交易费用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管理措施。
本次修订《交易规则》还增加了交易限额制度、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制度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是中金所落实程序化交易顶层监管法规的又一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内持续加强对程序化交易的全过程监管。在证券市场方面,2024年5月,证监会制定发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自2024年10月8日起正式实施。2025年4月,沪深交易所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和细则,自7月7日起实施。
在期货市场方面,2025年6月,证监会制定《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随后,上期所、郑商所、大商所、中金所、广期所发布相关管理办法和细则,与证监会新规同步自去年10月9日起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8月,中金所发布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围绕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的监管目标导向,对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系统接入管理、主机托管和席位管理、交易监测与风险管理、监督管理等做出细化规定。明确“先报告、后交易”的要求;加强系统接入管理;规范主机托管资源和交易席位的使用和分配;明确交易监测与风险管理要求;明确交易所的检查权和自律管理措施。
上海念空相关负责人表示,金融期货的《交易规则》的修订,有助于加快建设功能完备、运行稳健的现代化金融衍生品市场,增强市场主体的抗风险能力,成为资本市场行稳致远的“压舱石”和“助推器”。对于量化管理人来说,金融期货的品种丰富和市场规范,为管理人提供了战略工具箱,拓宽策略的边界和深度。
“按照现行规定,程序化交易的监管并不会影响机构主流策略,加强报告制度,进行交易行为规范,更多是针对高频交易。”有分析人士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