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晚,建龙微纳(688357)公告,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建龙微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龙”)以2亿元收购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汉兴能源”)40%股权。
值得一提的是,汉兴能源为前不久建龙微纳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对象。11月26日晚,建龙微纳披露因实施重组的条件暂不成熟,公司拟终止筹划收购汉兴能源51%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告显示,汉兴能源成立于2010年9月,是国内少数掌握从工艺设计、设备供货到整体交付的全流程实施能力的企业,长期专注于石油化工、工业气体制备等工业领域,同时拥有石化、化工、医药领域全厂规划设计能力,逐步在设计方案完善、工艺流程优化、核心装备集成、催化剂和吸附剂升级改良等领域形成了系列核心技术,广泛应用于石化、可再生资源、合金、化工、光纤、通信、氢能、工业气体等行业,在业内具有较强的技术认可度与市场基础。
建龙微纳表示,本次交易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进行的重要业务布局。通过本次交易,公司与汉兴能源将形成良好的协同效益,推动公司实现从材料制造商向综合技术服务商的战略跃升。
具体而言,建龙微纳称,公司长期深耕分子筛材料领域,当前已在石油化工、能源化工、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资源等四大领域积累技术储备与业务基础。通过本次股权收购,公司将引入汉兴能源在工艺工程与系统集成方面的核心能力,补齐“材料+工艺+装置”的全链条解决方案能力,从而推动产业链向下游延伸,拓宽业务边界,培育新的增长点。
建龙微纳认为,本次交易预计将为公司带来多层次的协同效益。产业上,双方可基于现有上下游关系,以“产品+技术服务”组合模式,重点开拓诸如可持续航空燃料(SAF)、二氧化碳捕集、沼气提纯等新兴战略市场,提升项目获取与实施效率。业务上,凭借汉兴能源的丰富的存量客户资源可为公司带来持续的分子筛吸附剂业务增量。技术研发上,双方将整合各自在分子筛材料与工艺工程方面的优势,构建协同创新体系,联合攻关关键技术的替代进口解决方案,提升整体技术竞争力,实现产业链有效延伸,依托现有产品拓宽业务边界,推动公司由材料制造商向综合技术解决方案服务商的转型。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建龙对汉兴能源的持股比例为40%,汉兴能源将成为建龙微纳全资子公司上海建龙的参股公司,建龙微纳对其投资将采用权益法核算。汉兴能源的经营业绩将按持股比例影响建龙微纳的投资收益。
今年6月24日,建龙微纳与汉兴能源及其股东纪志愿、吴芳及李明伟签署了《合作意向协议》。根据当时的规划,建龙微纳拟以支付现金受让股权的方式,合计取得标的公司不少于51%的股份。经初步测算,该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11月26日晚,建龙微纳公告,在历经多轮谈判与尽职调查后,双方最终认为实施重组的条件暂不成熟,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收购汉兴能源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不过,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不意味着双方缘分终止,相反,建龙微纳与汉兴能源又快速启动了新的合作模式——全面战略合作+40%股权收购。
据建龙微纳11月26日晚公告,为延续前期的良好合作基础,将业务协同价值落在实处,建龙微纳与汉兴能源达成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立足于各自的资源、专业技术及经验,重点在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煤化工、新能源、天然气提纯和应用、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资源、二氧化碳捕集和利用、气体投资等领域围绕协同市场开拓、新产品/技术互补、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三个维度开展全面战略合作。
建龙微纳称,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有序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在适当的时机与条件下积极寻求更多的发展机会,通过多元化方式整合优质资源,丰富公司的产品矩阵,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争取更多的回报。
如今,建龙微纳又再宣布拟收购汉兴能源40%股权。建龙微纳称,本次购买资产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交易对价对公司的现金流有一定的影响,但整体影响有限、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随着未来战略协同效应的逐步释放,预计将对公司长期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该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需要履行其他特殊审批事项程序。
建龙微纳前三季度营收5.9亿元,同比增长4.34%,净利润7273万元,同比增长20.15%。截至12月23日收盘,建龙微纳股价32元/股,总市值32.0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