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完成,杨龚轶凡正式成为天普股份实控人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厉平2025-12-23 09:44

12月22日晚,天普股份(605255)发布多份公告,宣布公司控制权变更及相关要约收购事项已全部完成。通过协议转让、收购人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控股股东增资,并履行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尤建义变更为杨龚轶凡。本次交易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68.29%的股份,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股票将于12月23日起复牌。

根据公告,本次控制权变更涉及协议转让及增资,并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中昊芯英、方东晖分别持有上市公司10.75%、8.00%的股份,已于2025年11月3日完成过户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南芯繁、中昊芯英及方东晖合计持有天普控股75%股权,可以对天普控股形成控制,并通过天普控股控制上市公司49.54%的股份。截至2025年12月22日,海南芯繁、中昊芯英及方东晖合计控制上市公司68.29%的股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天普控股,实际控制人由尤建义先生变更为杨龚轶凡先生。

中昊芯英此次向除其自身及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拟收购股份总数为33,52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00%,要约价格为人民币23.98元/股,要约申报期限为自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共计30个自然日。公告显示,在要约收购申报期间,天普股份多次发布提示性公告,披露每日预受数量及撤回情况,引导投资者关注交易安排与相关风险。

截至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之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3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为201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8%。收购人中昊芯英将按照要约收购约定的条件购买上述股份,过户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收购人表示,此次要约不以终止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其本意在于进一步增强对公司的战略协同与控股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在本次要约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持续上市的基本条件,天普股份的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随着要约收购期限结束及结果正式确认,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2月23日起复牌。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后续披露内容,理性决策,注意风险。公司亦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市场公平透明,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厉平)

责任编辑: 孙孝熙
校对: 彭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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