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逐步缩短异地就医费用清算周期
来源:工人日报作者:张菁2025-12-16 08:57

国家医保局今天发布的《医保基金清算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将大病保险资金和医疗救助基金等纳入清算提速范围,逐步缩短异地就医费用清算周期。

行动计划提出,在高质量完成医保基金结算的基础上,推进清算提速,自2028年起,实现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清算,清算资金占年度医保基金拨付的3%左右,推进季度清算等创新模式。

据介绍,全面提高医保基金清算质量和效率,能够持续赋能医药机构发展,进一步促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协同治理和发展。

清算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行动计划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形成改革合力,强化内部协同,明确职责分工,促进部门协作。预算管理、综合考核、支付方式、药耗集采、信息数据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清算相关任务。

从分阶段任务来看,在起步阶段,所有统筹地区于2026年5月底前完成2025年度清算,其中试点统筹地区于2026年3月底前完成,清算资金占基金拨付的比例调整到5%左右。省级医保部门要制定全省医保基金清算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对试点统筹地区加强指导,应用医保信息平台加快清算。各地要推进部门协同,强化预算管理,优化清算流程,完善系统功能。

在提速阶段,所有统筹地区于2027年4月底前完成2026年度清算。同时,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试点统筹地区于2027年3月底前完成清算。清算资金占基金拨付的比例调整到3%至5%。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完成清算。省级医保部门要总结试点经验,巩固清算成果,规范全省清算流程,指导改革全面推进。

在全面实施阶段,所有统筹地区于2028年3月底前完成2027年度清算,清算资金占基金拨付的比例控制在3%左右。

行动计划明确,清算工作要重点抓好主要环节。原则上年度清算要涵盖上述环节;按季度清算等一年多次清算的统筹地区,在确保全年清算各环节实施的基础上,可简化部分清算流程。

责任编辑: 陈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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