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晚,天普股份(605255.SH)发布了关于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就本次要约收购的核心条款、风险提示及操作规则等关键信息进行重申,提醒投资者审慎决策。
公告显示,本次要约收购由中昊芯英发起,收购标的为天普股份除尤建义、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方东晖以外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预定收购股份数量为33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要约收购价格确定为23.98元/股,支付方式为现金。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自2025年11月20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止。在要约收购最后三个交易日(2025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内,投资者一旦申报预受要约,将无法撤回。
据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触发源于中昊芯英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向天普控股增资的方式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相关协议约定,天昕贸易、天普控股、尤建义等主体向中昊芯英及方东晖转让部分股份,且中昊芯英等三方拟向天普控股增资,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控制天普股份68.29%的股份,超过30%的法定比例,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天普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收购后公司股权分布不满足上市条件,收购人将协调解决以维持上市地位。
特别提示,截至提示性公告发布时,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48.12元/股,显著高于本次要约收购价格23.98元/股。如投资者在要约期限内选择接受要约,并未在可撤回期前撤回预受,则相关股份将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以价格145.00元/股为例,若按要约价格成交,投资者每股将承受约121.02元的损失。
根据公告安排,在2025年12月16日(即到期前三个交易日)前,投资者可委托证券公司撤回已申报的预受要约。逾期未撤回的预受股份将自动按照要约价格成交。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认真审慎判断本次要约收购的定价合理性与市场环境,合理安排投资决策。
公司表示,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与本次要约收购有关的最新进展,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合法权益。建议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公司公告,充分评估市场价格与要约价格之间的差距,切实防范因误判带来的不必要损失。(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