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新科全资子公司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司迪2025-09-02 21:09

动力新科(600841)9月2日晚公告,近日公司获悉,为依法统筹推进上汽红岩重整工作,实现企业运营价值最大化,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简称“上汽红岩”)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相关公告于2025年9月1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

上汽红岩于2003年1月28日在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注册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杨怀景,注册资本为46亿元。公司主营业务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等。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汽红岩合并报表资产总额23.24亿元,负债总额56.05亿元,净资产-32.81亿元。

2025年7月1日,动力新科收到上汽红岩转来的有关信息并获悉,上汽红岩的债权人重庆安吉物流以上汽红岩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严重资不抵债但仍具备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为由,向重庆五中院申请上汽红岩破产重整。

动力新科彼时公告,上汽红岩为公司重要子公司及重卡业务生产经营平台,其重整对公司影响重大。上汽红岩若重整得以成功实施,将有利于化解上汽红岩债务。

2025年7月18日,上汽红岩收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重庆安吉物流提出的上汽红岩重整申请。

8月5日,动力新科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上汽红岩转来的重庆五中院出具的《决定书》,指定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上汽红岩管理人。

据动力新科9月2日晚最新公告,上汽红岩管理人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工作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旨在引入具备产业协同能力和具备雄厚资金实力的重整投资人,以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和签署的投资协议为基础形成重整计划草案,统筹推进和完成上汽红岩的重整工作;并借助重整投资人在产业、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全面优化债务人的资债结构;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上汽红岩产业转型升级,最终打造股权结构优化、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公司,实现重整投资人、重整企业、债权人的多方共赢。

在资质条件方面,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具备商用车整车生产资质,或者意向投资人实际控制的附属企业具备商用车整车生产资质。如果意向投资人自身以及其实际控制的附属企业都不具备商用车整车生产资质,可以与自身或其实际控制的附属企业具备商用车整车生产资质的其他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报名,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五名投资人。

资金实力方面,意向投资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口径下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应不低于30亿元。优势条件方面,意向投资人在重型卡车相关产业领域具备产业配套优势、要素成本等战略优势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动力新科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法院已裁定上汽红岩进入重整程序,但在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表决通过后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等可能,上汽红岩后续重整事宜尚具有不确定性。

责任编辑: 孙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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