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 可提取支付物业费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张达2025-07-09 17:43

近日,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物业费,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提高二套自住房贷款比例,拓宽住房公积金家庭代际互助适用范围等。

值得注意的是,岳阳政策提出,缴存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缴存职工家庭(本人、未成年子女及配偶)在岳阳市行政区域内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采取定额方式提取,每位缴存职工不超过3000元/年。

同时,新政提出,缴存人在岳阳购买的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价款。取消自住住房房型业务办理限制,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不再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进一步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住房套数认定范围调整为按所购住房所在区域认定,即按各县(市)区、中心城区(包括岳阳楼区、岳阳经开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认定。

另外,新政还提出,提高二套自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比例,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比例,适用二套房贷款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不得低于20%,贷款额度调整为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二套房组合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70%。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到100万元,高层次人才可在正常缴存一个月后申请公积金贷款,并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150万元。

此外,新政还提出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家庭代际互助适用范围,延长个人住房贷款可贷年限等。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指出,岳阳此次政策涉及多个方面,说明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扩容、覆盖面拓展。其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是当前公积金制度优化的若干措施之一,其和其他政策一起,共同促进住房公积金功能的更大化发挥。

严跃进还表示,此前全国各地有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政策探索或实践的城市包括上海、湖州、宜昌、嘉兴、贵阳、黔南、铜仁、深圳、绍兴、咸宁、遵义、天门、滁州、荆州、六盘水和岳阳等16城,过去对于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有一些限制,比如仅限定为一些困难的居民家庭,而当前对于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约束在减少,推进此类政策的城市数量明显增多。

严跃进认为,对于相关居民家庭来说,若是每年可以提取3000—5000元的公积金来支付物业费,考虑到物业费在2.5—3元/平方米/月、住房面积在90—120平方米的住房情况,那么此类提取政策基本上可以覆盖全年的物业费成本,直接减轻了缴存职工家庭的经济负担,且具有较大的惠及面。

责任编辑: 刘少叙
校对: 刘星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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