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顺董事长傅昌宝等被出具警示函 公司第二次发债擅动募集资金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赵亦弘2025-06-19 12:26

6月17日,聚合顺(605166)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董事长傅昌宝、总经理毛新华、时任董秘兼财务总监姚双燕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警示函显示,聚合顺于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6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计金额9000万元。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5年4月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并披露。

聚合顺在公告中表示,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强化规范运作意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规范运作,切实纠正相关人员在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值得关注的是,这是聚合顺第二次发行公司债,但上一次公司按照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发布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多项公告,表明公司董事长傅昌宝和财务总监姚双燕等高管,对相关制度应当是熟悉了解的。

聚合顺2024年年报显示,该公司2022年3月7日公开发行了20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4亿元。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公开发行了33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8亿元。

聚合顺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显示,当年8月26日,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年8月29日,聚合顺发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300万元人民币(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然而,聚合顺第二次发行可转债,却在2024年9月直接使用9000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5年4月10日,聚合顺才发布《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该公告显示,2024年9月26日,聚合顺用募集资金专户购买杭州银行一份1000万元大额存单,利率2.45%、三年期。9月20日和9月26日,聚合顺用募集资金专户多次购买中信银行累计8000万元大额存单,利率2.35%、三年期。

尽管如此,聚合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评价仍然满意。公告显示,2025年4月9日,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傅昌宝在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写道:“2024年度,公司整体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良好,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运营风险控制合理,满足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经营管理需求。”

责任编辑: 李映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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