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地在粤港澳且在港股上市的企业,将能在深交所上市,注册地不在粤港澳但在港股上市的公司,若符合条件,也可通过发行存托凭证的方式,实现A股上市。港股公司到深交所上市的“H+A”的路径,已经日益清晰。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6月12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存托凭证,允许符合条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且在境内注册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市场普遍认为,这一表态释放出两种信号。第一,从“H+A”的范围来看,不仅覆盖了200余家注册地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港股企业,更向港股红筹企业及境外公司敞开大门,腾讯、阿里等万亿市值巨头有望迎回归新机遇。其二,因企施策的港股公司到A股上市路径明确,针对不同类型港股企业设计不同的“回A”方式,同时明确提出可采用存托凭证(CDR)。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改革举措,无疑为两地资本市场深度融合按下“加速键”,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进入新阶段。
覆盖范围拓宽
6月10日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但未明确界定企业范围细则。此次政策解读进一步细化了“H+A”适用企业范围,不仅包括注册地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港股上市公司,还可能拓展至其他类型的在港上市企业。
从企业类型来看,政策主要惠及两类主体。
一类是符合条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且在境内注册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
第一财经据Choice数据粗略统计,以公司注册地所在省份统计,共有250家港股上市企业注册地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含广东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其中,有30家企业已在A股上市,还有220家尚未在A股上市。
在上述220家公司中,市值前三为友邦保险、香港交易所、中银香港(02388.HK),截至6月10日的总市值分别为7408.68亿港元、5258.99亿港元、3679.33亿港元。除此以外,还有24家公司市值超百亿港元。
另一类是,符合条件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内认为这一范围可能更广,涵盖范围可能包括红筹企业、境外企业。
其中,红筹架构企业主要是通过搭建并重组境内外架构的方式,将中国境内权益主体由红筹架构下拟境外上市主体实现并表。
第一财经记者据Choice粗略梳理,目前办公地在内地,但注册地位于境外的港股上市企业共有796家。其中多个万亿港元市值的互联网巨头均在此列。截至目前,腾讯控股、阿里巴巴-W、小米集团-W的市值分别约为4.76万亿港元、2.26万亿港元、1.40万亿港元。
此外,港股中的境外公司,同样被纳入政策视野。2018年之前,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要求必须注册在中国境内,包括注册在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均可在A股IPO,2018年政策进行了调整,开始放行红筹企业A股IPO,多家红筹公司在科创板挂牌,但对于注册在境外(包括港澳)的外资企业并无A股IPO先例。
因此,业内认为此次《意见》为这类企业提供了新的可能性,后续需关注细则落地情况。
“H+A”路径明确
《意见》强调,“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发布会中,国家发改委亦针对具体落地路径进行解读,明确提出两种上市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符合条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且在境内注册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政策明确支持其赴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吴海峰对第一财经分析称,这也意味着符合香港上市标准准入门槛的企业,在深交所上市也有优势。这实际上是深化两地市场融合的举措,显著提升了便利性。
市场更关注的是第二条赴深上市路径,即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存托凭证。业内认为,这为红筹企业乃至海外的港股企业,在A股提供了明确路径。
这意味着,已在港股上市的红筹企业,在深交所二次上市的大致路径已经明确。
早在2018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允许试点红筹企业按程序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存托凭证上市;具备股票发行上市条件的试点红筹企业可申请在境内发行股票上市。”2021年9月,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扩大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试点范围的公告》,将试点行业范围从原来的7个扩大到14个,尤其是具有国家重大战略意义的红筹企业申请纳入试点不受行业限制。
根据目前深市主板规则,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二次上市需满足两项规定。第一,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第二,市值200亿元以上,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在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以市值2000亿元作为筛选标准,目前共有14家红筹企业符合要求,包括腾讯控股、阿里巴巴-W、小米集团-W、美团-W、网易-S、京东集团-SW、泡泡玛特等。
但目前红筹企业回归深交所尚未破冰。针对CDR能否打破红筹回归僵局的问题,业内人士看法不一。
一名投行人士对记者表示,红筹股回A股上市目前的规则是邀请制,采用CDR模式进行,已经有多家红筹公司在科创板挂牌。此次政策新风向下,有利于更多红筹股回A股主板上市。
“本次试点范围明确限定为港交所上市公司。整体来看,这一机制是在现有制度框架下进行的创新突破,本质上是实现两地市场规则的有效融合。”艾媒咨询CEO兼首席分析师张毅对第一财经分析,根据过往经验,存托凭证的发行通常遵循以下几个标准步骤。首先,试点企业的遴选,将由证监会依据既定标准进行。对于港股企业,预计将重点考量市值规模、行业地位、创新能力及经营业绩等核心指标。其次,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需确保其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满足股票发行的基本要求。此外,发行过程将严格遵循现行股票发行程序,重点完善审核机制。后续工作包括信息披露、存托人资质认定等环节,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序推进,最终完成发行上市流程。
“关于存托凭证,国内市场已经尝试推广多年,但成效一直不明显。这次重启试点,我认为主要目的是探索一条可行的路径,为未来吸引优质海外企业在A股上市积累经验。”吴海峰认为,这种模式在国际市场已有成熟案例,比如当年阿里巴巴等中概股在美国上市采用的就是存托凭证形式。现在应该借鉴这一经验,通过CDR试点吸引更多优秀的海外企业来A股上市。
不过,吴海峰也认为,此次政策更多是释放一种开放信号,为未来吸引海外企业在国内上市铺路。香港、海外公司通过存托凭证形式进入内地市场,后续发展动能还有待观察。
未来预期如何?
近年来,A股在强调融资质量及板块功能,IPO审核趋严。截至6月10日,2021至2025年A股IPO的数量逐年下降,2025年至今仅有46家。首发融资金额也从2022年5868.86亿元高点降至2024年的673.53亿元。
在此背景下,《意见》的“松绑”倾向引发市场对IPO政策转向的猜测。但多位业内人士向第一财经表示,政策基调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
上述投行人士说,上述政策方向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港股企业回A的预期,但具体放行的速度和家数,与A股二级市场韧性有关,很难在短期内“放行”大规模的IPO融资需求。
吴海峰分析,香港上市条件确实比A股更为宽松,因此,并非任何港股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都能在深交所上市。未来哪些企业能够回到A股上市,还要等具体的政策细则出台后,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只有经过港股市场验证、具有真正价值的企业才可能获得资格。
此前,“H回A”也面临一定难点。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所所长刘佳宁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目前存在三类难点。一是跨境制度差异推高合规成本。二是跨境资金流动受限。港股募资以港元或美元为主,回流境内需符合外债额度、结汇用途等管理要求。三是市场面临更多不确定性因素。大型红筹企业回归可能对A股存量资金形成虹吸效应,需配套引入长期资金。
关于深交所是否会设立新板块承接“回A”企业,张毅认为短期内可能性较低。此次政策重点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存托凭证方式上市,本质是现有框架下的制度创新,旨在深化两地市场互联互通,“现有板块完全能够承载这一业务”。
对于落地实施,张毅提出三大核心环节。第一,在制度建设方面,必须构建一套透明规范的制度体系,针对存托凭证上市,需确保从发行标准、转换机制到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都有清晰可循的规则依据;第二,在监管协作层面,需要建立高效的跨境监管机制,特别是要完善内地与香港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安排,切实防范可能出现的跨境市场风险;第三,就投资者保护而言,既要充分借鉴香港市场的成熟经验,建立与存托凭证特性相匹配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又要通过强化风险揭示、专项教育和完善救济机制等多重措施,全方位保护投资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