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4月5日
来源:人民财讯作者:王焕城2025-04-03 14:26

人民财讯4月3日电,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经评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印发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沪科规〔2023〕1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4月5日。

责任编辑: 许擎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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