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
叶玲珍
2025-04-02 22:28
4月1日晚,杭汽轮B(200771)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之一杭州启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启同”)与浙江省产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产投集团”)及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资产”)签署了《关于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协议,杭州启同将其持有的共计58,810,799股杭汽轮B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54%)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予省产投集团与发展资产。其中,省产投集团受让35,286,47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032%;发展资产受让23,524,3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022%。
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每股8.35元,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4.91亿元。其中,省产投集团支付价款为人民币2.95亿元,发展资产支付价款为人民币1.96亿元。
协议约定,自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期间,如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送股、配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相应权益归受让方所有,股份数量按实际除权结果相应调整,转让总价款不变。股份交割日为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过户手续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依法办理。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杭州启同不再持有杭汽轮B股份。省产投集团与发展资产合计持有股份58,810,7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54%。信息披露义务人表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继续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此外,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杭州汽轮控股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厉平)
校对:刘星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