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3月14日消息显示,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和金融监管总局稽查局召开会议,联合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
会议要求,要突出打击重点,聚焦贷款领域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保险领域非法代理退保理赔,信用卡领域不正当反催收等重点方向,依法严打信用卡诈骗、骗取贷款、贷款诈骗、保险诈骗、非法经营、虚假诉讼、合同诈骗等各类犯罪活动。
3月以来,各地金融监管局已密集开展各类金融教育宣传活动,3月13日至14日,不少金融监管局还发布了“3·15”防范非法金融中介典型案例,以案说险,帮助广大金融消费者精准识别非法金融中介风险。
张先生轻信了“低利率公积金信用贷”中介的虚假宣传,不仅没有获得承诺的低利率贷款,还白白损失了一笔高额的“包装费”;小王因急于消除个人不良征信记录,被非法中介骗取钱财,甚至遭遇敲诈勒索;刘大爷参与伪造不实信息骗保,不仅涉嫌违法,还失去了应有的风险保障……这些都是重庆金融监管局公布的非法金融中介的警示案例。
重庆金融监管局金融消保处负责人介绍,非法金融中介常用的诈骗套路包括贷款中介骗局、征信修复骗局、代理退保骗局、非法荐股等典型骗局。
在众多骗局中,所谓的“零首付”购房成为当前各地金融监管局集中提示的风险。据证券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去年12月至今,山东、新疆、吉林、山西、辽宁、青海、厦门、浙江、河北、重庆、安徽、河南、宁夏等地的金融监管局均专门发布了关于“零首付”购房的风险提示。
河南金融监管局指出,“零首付”购房套路表现为非法贷款中介向消费者兜售首付款垫付、资金拆借等“服务”。看似轻松划算,实则产生手续费、拆借利息等费用,徒增消费者负担。不仅未实质解决购房者资金短缺问题,反而增加购房、还款总成本。当金融机构核查发现购房人首付款来源及贷款申请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时,将对贷款申请予以拒绝或提前收回贷款,购房人将面临“房贷两失”风险,甚至因伪造贷款申请材料涉嫌骗取贷款罪。
北京金融监管局在最新发布的消费者风险提示中指出,广大消费者要牢记“三核实”“五拒绝”,筑牢防线,远离不法贷款中介陷阱。
所谓“三核实”,即核实中介资质、核实贷款合同、核实放款来源;“五拒绝”则是拒绝签订空白合同或内容模糊的协议,避免事后争议;拒绝口头承诺,要求中介将关键条款写入书面合同并签字盖章;拒绝向个人账户转账,所有费用支付均需通过正规对公渠道;拒绝接受捆绑销售,抵制强制购买无关产品或服务;拒绝泄露隐私,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定期修改账户密码。
除了加强风险提示和宣传教育,从法律制度层面解决不法贷款中介问题也是当前各方关注的重点。
在刚刚过去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刘亚就建议:一方面,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通过强化监管措施、提升行业自律,净化信贷市场环境。她认为,要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整治不法贷款中介,规范金融市场秩序,让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得到切实保障,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
重庆金融监管局金融消保处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具体实践中,监管部门还通过“信息共享+科技+协助”模式,构建覆盖预防、打击、治理全链路防控体系,打破金融机构间信息壁垒,整合技术资源,形成行业共治格局。
校对:王锦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