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黄钰霖
近期,民营企业座谈会于北京召开,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业内人士表示,在助力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金融领域所发挥的力量举足轻重。
此次座谈会结束后,商业银行积极响应,迅速采取行动。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精准匹配民营企业的融资及发展需求、优化服务层级体系、促进扩大有效投资等多个关键方面着手,将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的工作做深做实。
据证券时报记者梳理,民营企业座谈会后,中国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等十多家银行迅速表示,将以实际行动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身为“领头羊”,国有大行动作频频。中国银行表示,将不断提升金融产品与服务的针对性、可得性和便利性,坚持一视同仁、一以贯之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深层次金融支持,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银行公司金融与投资银行部总经理魏晗光称,座谈会的重要讲话“既释放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信号,给民营企业吃下了‘定心丸’,也让我们认识到服务民营企业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下阶段,我们将以服务新质生产力为切入点,落实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工作方案,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链行动方案,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快对民营企业金融需求的全面对接。”魏晗光说。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月末,中国银行授信覆盖民营企业超173万户,贷款余额达4.48万亿元。1月23日,该行发布《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链发展行动方案》,将在未来五年为人工智能全产业链各类主体提供不少于1万亿元专项综合金融支持。
股份行也紧随其后,各显神通。光大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结合前期探索与实践的基础上,该行再次升级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推出《中国光大银行科技金融工作方案2.0》,打造“强服务、强产品、强生态、强行研、强数智”的科技金融“五强”特色支撑体系。
据悉,截至2024年末,光大银行科技金融贷款余额近3800亿元,增速连续两年保持在40%以上,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合作覆盖率近60%,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合作覆盖率近50%。
数据显示,民营经济在全国经济格局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民营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比例超过9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达42万多家,占比超92%;在出口表现强劲的“新三样”领域,民营企业的贡献超过了一半。
未来,商业银行如何让金融活水精准灌溉民营经济,这也是业内人士较为关心的话题。
“现阶段,商业银行更好服务民营经济,重点是持续强化对普惠小微和科创类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持续从产品创新、风控升级、服务整合等方面进行模式升级。”星图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告诉证券时报记者,在信贷投放领域,可开发专项评估模型,针对民营企业特点扩大增信手段,例如将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专利质量等创新要素纳入授信体系等。
薛洪言表示,商业银行应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进程,更有效地挖掘并运用行业数据与公共数据资源,从而为更多企业构建精准的数字信用画像。与此同时,对于科创类民营企业,商业银行要持续打造完善 “投贷保” 联动的综合服务生态体系。例如,可联合其他金融机构,为处于 Pre-IPO 阶段的企业量身定制 “信贷 + 股权投资 + 并购咨询” 的组合服务方案,以定制化的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拓展服务的广度与深度,扩大服务覆盖范围。
招联首席研究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则表示,相关政策的调整优化至关重要。截至2024年底,我国普惠小微贷款余额约33.3万亿元,同比增长14.7%。就总量而言,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已经不是突出问题。下一步应继续调整优化相关政策,创新方式和手段,使金融支持服务民营小微企业更具有效性、精准性。
董希淼表示,为了更好地服务民营小微企业,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综合运用支持措施。由于民营小微企业的需求各不相同,所以要依据它们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求,为其匹配定制化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不仅要精准地为企业“输血”,更要助力其“造血”,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
二是更加突出服务重点。目前,全国个体工商户约有1.25亿户,占各类经营主体的三分之二,堪称“小微中的小微”。因此,应将个体工商户作为当前重要的服务对象,把对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服务打造成为民营小微金融发展的“第二曲线”。
三是深度应用金融科技。大力推动数字小微金融的发展,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革新信用评价方式,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在提高服务效率的同时降低运营成本,持续增强民营小微企业在融资方面服务的可得性,保障业务的商业可持续性。
董希淼还指出,需进一步优化并切实落实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全流程中的容错纠错以及尽职免责制度。具体而言,金融管理部门可针对账户开立、贷款用途、贷后管理、资产质量等方面,对监管要求进行适度优化,以此推动金融机构切实做到积极担当、尽职免责,让基层金融机构以及客户经理在开展业务时,能够真正实现愿贷、敢贷、能贷、会贷。
“此外,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问题也应得到重视。‘最先一公里’难以打破,是商业银行与民营和小微企业之间有信息不对称的矛盾。”他表示,一方面,银行难以收集和甄别民营和小微企业有效信息并据此进行信贷决策;另一方面,民营和小微企业未全面了解银行产品和服务,难以迈出建立银企关系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