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回应“商标转让”:未对集团经营和资产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朱雨蒙2025-02-12 12:42

证券时报网讯,娃哈哈官方微博今日发布声明称,目前,“娃哈哈”系列商标共计387件正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由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转让至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娃哈哈”系列商标初始登记在集团公司名下。食品公司成立时,集团公司以“娃哈哈”系列商标作为出资注入食品公司,该次出资经过评估并获得了当时主管部门的同意,“娃哈哈”系列商标也作为实物出资项下无形资产列入,同时部分商标以资产转让方式由食品公司向集团公司购买。据此,食品公司获得“娃哈哈”系列商标所有权,集团公司取得食品公司39%的股权。双方按规定向主管机关提交了商标转让申请。之后,因集团公司与外资公司之间历史纠纷的缘故,未完成商标转让的登记备案,并非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禁止转让事由。“娃哈哈”系列商标登记在集团公司名下期间,食品公司作为商标实际权利人长期自用,并持续授权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使用“娃哈哈”系列商标。声明强调,商标转让正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未对集团公司经营和资产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校对:吕久彪

责任编辑: 孙孝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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