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保险资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获批 规模520亿元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秦燕玲2025-01-27 06:46

证券时报记者 秦燕玲

1月26日,证券时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金融监管总局已于日前批复开展第二批保险资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规模为520亿元。参与机构包括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金融办、证监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抓紧推动第二批保险资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落地,后续逐步扩大参与机构范围与资金规模”是该《方案》提升商业保险资金A股投资比例与稳定性的具体措施之一。

1月23日,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第二批试点规模拟定为1000亿元,金融监管总局准备在春节前先批500亿元投资股市,后续还将根据保险公司意愿和需要,逐步扩大参与试点保险公司的数量和基金规模。

2023年10月,金融监管总局批复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募集保险资金试点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规模为500亿元,投资股市并长期持有。

2024年2月,新华保险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投资试点基金的议案》。根据议案内容,前述证券投资基金为中国人寿与新华保险共同发起设立,双方分别出资250亿元。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股票以及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国债逆回购等现金管理类投资品种。议案明确,在股票市场进行投资时,基金将选择具有较大市值、流动性好及较高市场影响力的优质上市公司。证券时报此前曾报道,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基金实收股本320.10亿元。

“据了解,基金收益还是很可观的,基金继续看好股市的投资价值。”肖远企指出,基金设立一年多来,运行比较顺利,实现了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综合动态平衡。

肖远企指出,与第一批试点相比,第二批试点在机制上会更加灵活,基金可以由一家保险公司单独发起设立,也可由两家或两家以上保险公司联合发起设立。

责任编辑: 刘少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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