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自2025至2027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在新车、二手车、报废车、汽车后市场等各环节,围绕管理制度、标准技术、数据平台等各领域,深化改革、积极创新、先行先试。
力争到2027年,在汽车流通消费领域,培育一批创新发展的典型企业,打造一批商旅文体健融合的典型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激发汽车消费市场活力,促进汽车市场高质量发展。
五大试点任务
根据《通知》,试点任务覆盖汽车消费、二手车流通、汽车回收利用等各方面,具体包括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二手车高效流通、营造汽车文化氛围、完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提升汽车流通消费数字化水平五大方面。
在汽车消费方面,《通知》指出,鼓励相关地区优化汽车限购限行措施,推进购车指标精细化差异化管理,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多种方式,探索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政策,更好满足居民汽车购买需求。探索基于车、路、网、云、图等高效协同的自动驾驶技术多场景应用,加快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发展,培育壮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消费。
在促进二手车高效流通方面,《通知》要求提升二手车流通服务能力,支持第三方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建设运营,探索新能源二手车检测和估值技术,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权威二手车检测机构,提升二手车检测结果公信力。
试点地区需结合本地实际聚焦一项或多项试点任务
《通知》指出,试点以城市为主体进行自愿申报,有意愿参加试点的城市,应编制《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经省级相关部门审核后推荐上报商务部。
《通知》强调,《工作方案》要结合本地优势和市场特点,聚焦一项或多项试点任务,科学谋划汽车流通消费改革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试点内容和保障措施等。
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将按照“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分批研究确定试点城市名单。首批试点集中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校对:刘星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