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引导上市公司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助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在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下,深交所于1月17日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以下统称《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指南》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为基本框架,进一步提示工作流程及报告披露要点,为上市公司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提供参考,未额外新增强制性披露要求,不增加上市公司披露负担。《指南》的发布,标志着深交所已初步形成“以《指引》为强制性和底线要求,《指南》为参考性规范和典型实践推荐”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前期,深交所已就《指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场各方普遍认可《指南》出台的积极作用,并就报告名称要求、议题索引、温室气体核算方法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深交所对反馈意见逐条分析、充分讨论,采纳了明确可持续发展报告名称要求,增加议题索引表、优化温室气体核算方法示例等意见。目前,《指南》共设两章,第一章“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详细解释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原则性规定以及识别、分析重要性议题的方法,明确“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要素的披露要求和示例,并提供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的总体框架。第二章“应对气候变化”共分为六节。其中,第一、二节分别详细介绍了影响重要性和财务重要性的评估方法,第三至五节提供了分析气候适应性、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及制定相关转型计划的实践及示例,第六节具体解释了该议题的披露要点。
深交所一直积极推动可持续发展相关实践,引导上市公司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培育壮大符合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上市公司群体。2024年,深市超1000家上市公司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率达35%,披露数量和披露率均创新高。
据悉,接下来,深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提升监管服务工作质效,推动上市公司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一是结合其他重要议题的实践情况,持续丰富完善《指南》内容。二是加强市场培训,为上市公司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提供具体指导。三是支持推进ESG评级、指数开发等工作,推动构建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投资生态。
校对:祝甜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