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公司:规范市场秩序塑造良性生态 推动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证券时报网2025-01-15 20:37

近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简称《规定》),明确中介机构执业和收费的基本准则,加强监管,增强中介机构独立性。中金公司认为,《规定》的发布,是落实新“国九条”的关键举措,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在规范市场秩序,塑造良性生态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对于整体证券行业而言,有利于遏制不当竞争,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行稳致远;对于投资银行而言,有利于推动投行充分发挥“看门人”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加快一流投行建设;对整个市场而言,有利于从根本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长远健康发展。

《规定》聚焦规范IPO中介服务的不当行为,遏制不当竞争

投资银行是连接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的桥梁,能够有效发挥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功能,在企业创新与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协同共进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投资银行通过专业的价值发现能力、尽职调查能力发掘好公司、验证好公司并帮助其获得投资者的信任、走向资本市场,发挥着架起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桥梁和信用桥梁作用,承担着资本市场“看门人”角色。过去有的中介机构在为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存在着低价揽客、获取上市奖励费等不规范行为,不利于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规定》聚焦规范IPO中介服务中的不当行为,明确中介机构执业和收费的基本准则,并对于违规入股、获取上市奖励费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予以严格禁止,同时强化监管力度,明确对于中介机构、发行人等主体的相关禁止性规定和惩戒措施,能够有效地遏制不当竞争,构建行业健康竞争生态。

本次《规定》明确区分了投行业务保荐费用与承销费用,并不改变投行目前“保荐+承销”收费模式,而是着眼于收费的合理性、规范性,避免不当行为,因此预计《规定》不会对投行目前规范化的业务开展与收费行为造成不利影响。

《规定》有利于推动投行充分发挥“看门人”作用,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规定》明确要求保荐业务收费与否以及收费多少与上市结果“脱钩”,严格禁止获取上市奖励费等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投行独立性,规范服务行为,压实“看门人”职责,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一是推动投行正确看待功能性和盈利性关系,将功能性放在首位;二是促使市场化的收费行为更加透明和规范,避免投行因自身利益考虑损害执业的独立、客观性,防止结果导向下的趋利性执业行为;三是在《规定》提出的“可以按照工作进度分阶段收取服务费用”的模式下,投行保荐业务各环节的权责利更加匹配,推动投行在尽调环节投入更多资源。总体而言,《规定》有利于投行更加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切实肩负起“看门人”责任,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中金公司将积极落实《规定》要求,做好机制、文化与能力建设,发挥示范效应,培育独立、客观、公正、规范的中介机构是发现和培育优质上市公司、防范欺诈发行的重要条件。《规定》对于进一步规范IPO中介服务迈出了重要一步。中金公司高度认同和支持《规定》的立法主旨和要求,将积极落实《规定》内容,做好机制、文化与能力建设,发挥头部机构示范效应,加快推进一流投行建设,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为资本市场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一是不断完善与《规定》相适应的投行业务管理机制体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明确和完善公司投行业务收费标准与方式,确保服务过程规范化;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强化投行业务流程管控,严格落实收费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二是厚植合规风控文化,切实把好上市入口关。坚持“风控第一、合规先行”理念,塑造重视风控合规的公司文化和核心价值观,让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审慎执业成为每一位公司员工的执业准绳。

三是全面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为资本市场输送高质量的“源头活水”。通过不断提升价值发现和价值判断能力,强化执业质量,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努力发掘更多优质企业,为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校对:祝甜婷

责任编辑: 孙孝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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