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对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提出了哪些要求? 相关部门负责人回应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朱雨蒙2025-01-15 20:11

证券时报网讯,据司法部消息,司法部、财政部、证监会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答记者问。问:《规定》对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结合资本市场实践并与《证券法》等法律衔接,《规定》对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作了如下规定:一是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二是要配备具有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从业人员,建立有效的利益冲突审查等风险控制制度。三是不得有配合公司实施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协助不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的公司通过上述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四是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校对:祝甜婷

责任编辑: 孙孝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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