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王焕城2025-01-10 16:22

证券时报网讯,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1月14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继续按照商务部2014年第5号公告、2017年第78号公告和2020年第1和21号公告公布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校对:姚远

责任编辑: 刘少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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