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补充披露不及时 宏微科技收警示函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e公司 陈澄2024-11-04 19:09

11月4日晚间,宏微科技(688711)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

根据《警示函》,2023年12月6日,宏微科技在《2023年12月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自愿披露“今年全年经营稳定,目前根据在手订单来判断,预计明年将继续保持不低于50%的高速增长”。但是,公司在2024年上半年出现业绩大幅下滑,经营情况已发生明显变化,且2024年9月6日,公司完成2024年全年业绩目标调整,公司直至2024年10月8日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表(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23日)》对公司《2023年12月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关于2024年业绩预计情况进行补充披露,补充披露不及时,未能保持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持续性。

《警示函》表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前述事项中,公司董事会秘书马君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IGBT、FRED为主的功率半导体芯片、单管、模块和电源模组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功率半导体器件的解决方案。

根据三季报,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80亿元,同比下降13.72%;归母净利润404.09万元,同比下降95.28%。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3亿元,同比下降7.53%;归母净利润152.68万元,同比下降93.37%。

此前,宏微科技曾在上半年业绩说明会上解释,受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下游光伏产业景气度波动、逆变器需求增速放缓的影响,公司上半年经营业绩短期承压。

对于有投资者提出公司是否有新的业绩增长点,公司回应称,公司加速研发、上市风光储领域的高压系列产品,并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HPD产品方案上不断推陈出新。同时,公司加速丰富、拓宽工业控制领域产品型号种类,并在数据中心、服务器电源管理等高价值应用场景已形成批量订单。此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芯动能主要面向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发电等领域的塑封系列模块产品,在技术浓度、功率密度、成本、可靠性等方面均有一定的优势,并与宏微科技的灌封产品形成互补,在形成规模经济后,也将给公司业绩带来一定的增量。

 

责任编辑: 张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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