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锦港造假遭重罚 立体追责正在进行时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张淑贤2024-11-01 20:56

10月31日,在停牌近2个月后,ST锦港披露2024年半年报、三季报,暂时避免了被实施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

针对其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刑事制裁等立体追责措施相继落槌。11月1日,ST锦港披露多份公告,涉及前期财务造假收到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有关股东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相关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迹象表明,ST锦港的风险处置和查处追责仍处于进行时,复牌后股价波动较大,投资者需充分关注风险,审慎决策。

财务造假受到行政、刑事等立体追责

ST锦港披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显示,公司与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导致公司前期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就财务造假违法行为,公司及刘某等6名主要负责的高管被证监会行政处罚,“首恶”徐某、刘某违法行为恶劣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前期,因财务造假,上交所已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启动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人的纪律处分程序。

与上述监管动作同步启动的是刑事追责,ST锦港主要高管和责任人相继落网。公告显示,财务造假行政处罚涉及的造假行为主要责任人刘某等6名董事、高管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已被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

“新国九条”颁布以来,监管部门加大对关键少数组织实施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行为的刑事等方面的立体追责力度,成为“零容忍”打击财务造假的“利剑”。ST锦港相关责任人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定期报告仍存未决事项 公司难言“化险为夷”

此前,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报,ST锦港股票9月2日停牌。按照退市规则,如停牌2个月期间内仍未能披露经审议的半年报,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0月31日,ST锦港半年报终于“姗姗来迟”。按照规则,未按期披露半年度报告属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11月1日,公司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再度被立案调查。同时,对于公司披露的半年报和三季报,上交所火速发出问询函,剑指诸多未决事项,包括公司尚未对前期财务造假所涉事项进行差错更正,也未聘请会计师出具相关核查意见;2022年以来的贸易业务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特别是近期应收预付款项21.71亿元逾期,计提了大额减值,导致公司大幅亏损;另外也要求公司核实权益收购合同的合规性等疑点。

两名重要股东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

ST锦港的第二大、第三大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也被立案调查。公开信息显示,ST锦港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认购定增股份,成为公司大股东。此次公告显示第二大、第三大股东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交易所本次对ST锦港半年报、三季报问询,也关注了相关股东间是否存在联系,及公司控制权真实情况,要求相关股东核实说明。

ST锦港虽披露了半年报,但仍面临相关行政、刑事等立体追责。有资本市场专业人士指出,在公司财务造假、信披违规等风险相继暴露且尚未闭环的情况下,彻底解决问题可能还有一段路要走。对此,投资者不能盲目跟风,还需擦亮双眼,审慎投资,防止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校对:廖胜超

责任编辑: 杨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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