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辉开(300120.SZ)拟通过收购由董事长控制的合伙企业从而间接加大对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诺思微”)的投资比例,进一步布局半导体领域。
这笔关联投资的主角诺思微在20203年11月被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此前,经纬辉开与诺思微曾对簿公堂,诺思微方面起诉经纬辉开等涉嫌侵害其技术秘密。今年4月,诺思微才撤回对经纬辉开及董事长、总经理陈建波等的上诉请求。
收购董事长控制合伙企业
10月13日盘后,经纬辉开公告,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新辉开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拟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诺信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诺信实”)38方合伙人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诺信实97.17%的合伙企业份额,交易价格合计约为1.2亿元。
38方合伙人中包含经纬辉开关联人,其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波及其兄弟陈建湘、董事刘征兵、董事及副总经理HOO YONG KEONG之配偶柴翠红、独立董事贺永强之母亲李春秀等5位为诺信实股东,其中,陈建波持股比例高达50.51%,为诺信实实控人。
实际上,诺信实自成立至今未从事经营性业务,营业收入为零。经纬辉开真正意图或是诺信实投资的诺思微7.92%的股权。
据介绍,诺思微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2.65亿元,主要从事射频前端体声波滤波芯片(BAW)及模块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其拥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体系,研发实力强劲。
经纬辉开表示,该交易有利于整合资源,进一步实现在半导体领域战略布局。反映在市场上,10月14日,经纬辉开开盘“喜获”20cm涨停。
本次交易前,经纬辉开直接持有诺思微9.19%的股权。过往年报显示,2020年,基于对射频前端模组行业市场前景的看好,经纬辉开以增资和受让方式,投入1.47亿元获得诺思微11.82%的股权。
若本次交易完成,经纬辉开将通过直接、间接方式控制诺思微17.11%股权。
对于经纬辉开为何本次通过关联收购诺信实间接获得而不是直接收购诺思微股权,经纬辉开董秘办人士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诺信实是此前自行投资获得诺思微股权的,自己并不了解诺信实投资诺思微的背景,无法对上市公司为何不直接投资诺思微作出说明。
诺思微曾起诉经纬辉开
诺思微经营业绩方面,“诺思微为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需要尊重和考虑诺思微股东,其经营和业绩情况不方便多说”,该人士称。
回溯过往投资公告发现,经纬辉开首次投资诺思微时,其处于亏损状态。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诺思微分别亏损6622.37万元、4503.25万元。
2020年,经纬辉开将对诺思微的投资在年报中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当年投资损益-32.84万元,账面价值为1.46亿元。2021年及2022年分别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均为1.46亿元。2023年列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当年计提减值1006.06万元,期末数为1.36亿元。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2023年11月,诺思微被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183.43万元。
来源:天眼查
在本次投资公告前不久,经纬辉开与诺思微还曾对簿公堂。
2021年8月,诺思微、南昌诺思微系统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向天津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称经纬辉开及董事长、总经理陈建波、经纬辉开子公司南昌经纬辉开和非经纬辉开关联方南昌高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等涉嫌侵害其技术秘密,违反了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共同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2022年3月,诺思微向法院提出了追加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华润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等为被告及增加诉讼金额等请求,请求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技术秘密的行为、立即销毁其已经获得的技术秘密载体、清除其已经获得并控制的技术秘密信息,以及判令本案的全部被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3亿元等。
后诺思微不服一审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诺思微当庭向最高人民法院撤回对经纬辉开及董事长、总经理陈建波等的上诉请求。
经纬辉开董秘办人士表示,该诉讼情况不影响本次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