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路资金引入 央地齐打创新“组合拳”
来源:经济参考报作者:钟源2024-10-09 09:02

潘悦 制图

点燃创新引擎,各类创新要素正加快向科技企业集聚。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做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试点工作通知》)和《关于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的通知》,明确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扩至全国18个大中型城市。在中央和地方政策的加持下,超万亿元各类金融资金进入科技金融赛道,积极探索服务科创企业新路径,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助力创新高地建设。

AIC股权投资试点扩至18市

《试点工作通知》提出,纳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地区应满足经济实力较强、科技企业数量较多、研发投入量较大、股权投资活跃等条件。根据上述条件,经商相关部门将把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由上海扩至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长沙、广州、成都、西安、宁波、厦门、青岛、深圳、苏州等18个大中型城市。

与上海试点相比,此次扩大股权投资试点在政策上进行了一些调整。一是适当放宽股权投资金额和比例限制。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表内资金进行股权投资的金额占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比例由原来的4%提高到10%,投资单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金额占该基金发行规模的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二是进一步完善尽职免责和绩效考核体系。指导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按照股权投资业务规律和特点,落实尽职免责要求,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健全长周期、差异化的绩效考核体系。

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两份通知的印发,标志着我国在科技金融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从上海扩展至北京等18个城市,不仅扩大了科技金融的覆盖面,还通过提高表内资金用于股权投资的金额比例,显著增强了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此举有助于缓解科技企业尤其是初创期企业的融资难题,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

根据2018年6月原银保监会公布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是主要从事银行债权转股权及配套支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目前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一共有5家,分别是五大行旗下的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和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5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均为五大行100%控股。据兴业研究测算称,在2024年6月末的总资产规模(合计5869.9亿元)下,5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可以试点开展的不以债转股为目的股权投资规模将增加352.19亿元,由234.80亿元提升至586.99亿元。

对此,国信证券分析称,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直投业务试点拓宽,有利于提升大行在科技金融领域的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其收益并不仅体现为投资收益,更多体现为科技企业客户带来的存款、贷款以及中间业务等收入,而且对产业上下游乃至整个实体经济都会带来外部收益。

多路金融“活水”引入创新高地

近日,建设银行浙江分行聚焦初创期科技企业融资难点,充分发挥建行“善科贷”产品优势,建立纯信用、全线上、快响应的服务模式。杭州爱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拥有25件知识产权,但从未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支持,得知企业入选再贷款支持清单后,建行浙江杭州钱塘支行主动上门送服务,不到3天即为爱谨生物科技成功申请“善科贷”超360万元。

这只是我国多元化金融生态正加快显现的一个“缩影”。在四川,相关部门创新推出“科易融”“科创e贷”“研发贷”“知识产权贷”“科创保”等40余项科技金融产品,有效满足科技型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短、频、快”的融资需求。在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坚持政企联动,加强政府投资基金、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的深度合作,培育和壮大耐心资本、长期资本,撬动更多资源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截至目前,该区已拥有银行、证券、保险、租赁、保理等超过140家金融机构网点,以及80余家私募投资机构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

科技金融是通过银行、证券、保险、创业投资、抵押、担保等金融方式和服务,支持科研、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金融模式。金融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末,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为15.3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占比均超过四成,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9.5%。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余额为2340亿元,同比增长38%。保险公司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科技活动流程风险提供保险保障6万亿元。

除银行、保险机构外,信托资金也在科技金融领域持续深耕。“公司依托信托制度优势,利用资产服务信托和资产管理信托业务,积极参与高科技上市企业投融资服务,探索形成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信托产品机制。”中信信托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公司通过顶层架构设计,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积极挖掘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机会,充分发挥聚信资本平台优势,深耕“硬科技”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通过基金投资方式支持科技企业,已累计投资14家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累计投资科技型企业近20亿元。

事实上,商业银行、资本市场、创投基金等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各有所长,亦各有短板。“举例来说,商业银行资金体量大,但其对稳健经营的追求与科技创新的高风险特征相矛盾;创投基金具有技术和管理专长,但其资金体量有限,难以为科技创新提供充足、跨周期和持续性的资金支持。”有机构研究人士表示,深化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需强化政策性金融对于商业性金融的补充,优化权益类投资与债务性融资的组合,加强保险保障与资金融通的配合,通过业务融合、产品联动和工具创新等形式,增强科技金融的整体服务合力。

科技金融体系加快完善

科技创新是代价昂贵的试错活动,市场化金融机构对创新融资普遍存在“风险规避”的态度。具体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一般具有高投入、高增长、轻资产的特点。在创立初期,由于缺乏传统抵质押物和稳定的营业收入,上述企业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支持。

对此,朱克力认为,应采取多维度措施。首先,金融机构应创新信贷产品,如基于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融资等新型信贷模式,减少对传统抵质押物的依赖。其次,政府可设立风险补偿基金,为金融机构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分担,增强其服务科技型企业的意愿。同时,鼓励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多元化融资渠道,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融资体系。此外,加强金融科技应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风险评估和定价能力,也是解决融资难题的有效途径。

在朱克力看来,我国科技金融领域仍存在诸多卡点堵点,如融资渠道不畅、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金融服务与科技创新需求不匹配等。朱克力建议,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中央应发挥顶层设计和政策引领作用,制定更加灵活多样的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科技金融投入。地方政府则需因地制宜,结合本地科技产业发展特点,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营造良好的科技金融生态环境。各类金融机构则需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提升服务科技型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具体而言,可通过建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设立专项基金、开展投贷联动等方式,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同时,加强跨部门、跨地域的协调合作,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推动科技金融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科技金融体系建设日趋完善。日前印发的《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明确,要聚焦卡点堵点提升科技金融质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银行保险机构结合科技型企业发展规律和特点先行先试,研发专属金融产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有效满足制造业中长期融资需求。加强与外部投资机构合作,规范开展“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探索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优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软件首版次安全保险运行机制。

“在科技金融方面,我们主要是坚持‘四个面向’,加快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聚焦科技创新这个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结合不同行业、不同成长阶段的科技企业融资服务和保险保障需求,提高适配性。同时,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日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主要是督促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工作要求,引导和培育更多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责任编辑: 陈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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