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公立中医医院不得承包、出租中药房
来源:人民财讯作者:陈勇洲2024-09-13 10:02

人民财讯9月13日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提升中药药事保障能力。健全县级中医医院中药房设置,根据中医药服务规模合理配备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药物治疗管理的能力。推进中药房、煎药室智能化提升,鼓励县级中医医院开展县域共享中药房、煎药室建设,依法规范开展中药饮片临方炮制。公立中医医院不得承包、出租中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中药房。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门急诊应能够提供2小时内急煎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三级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制剂室,鼓励医院研发具有当地特色的中药制剂,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纳入省级医保支付范围。

校对:苏焕文

责任编辑: 杨国强
声明:证券时报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下载“证券时报”官方APP,或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即可随时了解股市动态,洞察政策信息,把握财富机会。
网友评论
登录后可以发言
发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证券时报立场
暂无评论
为你推荐
时报热榜
换一换
    热点视频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