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多股涨停!业内人士却说:新规未看到政策放松迹象......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e公司 余胜良2024-09-03 12:38

受昨日政策面消息影响,今天A股早盘,电子烟概念股强势上涨。不过,据业内专家解读,今年行业增长放缓,国内市场和出口市场都面临挑战,本次修订未看到明显有利于行业景气度上升的内容。

今日早盘,A股电子烟概念股强势拉涨,其中金龙机电一度“20cm”涨停,截至发稿上涨16.91%。东峰集团、小崧股份、集友股份、科森科技、顺灏股份等涨停,赢合科技上涨8%。不过,港股上市的思摩尔国际涨幅只有1.67%。

昨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修订印发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的通知。

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有关交易主体统一规范的名称以及解释说明内容统一列入附则中,对交易类型的描述进行了重新梳理,完善了总量管理的具体内容,新增和简化了部分管理要求,并删除了与交易管理无关的纯平台技术性处理内容。

通知中提到: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用烟碱原料销售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等各类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平台进行交易。

国产内销电子烟产品出厂价、建议零售价由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和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自主确定,批发价由电子烟批发企业结合经营管理成本、国家税收政策等因素,在出厂价的基础上合理确定。

对上述政策变化,电子烟行业专家李有强表示:

1.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其实早已经建立,而且一直在运行;

2.各类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平台进行交易,强调平台交易的严肃性,说明以前有漏网之鱼,有一些交易没有通过平台发生;

3.“国产内销电子烟产品出厂价、建议零售价由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和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自主确定”这方面,出厂价本来就是自主确定。“建议零售价是按照批发价加成系统确立生成,实际零售价基本上没有按照建议零售价出售”,这个是给品牌企业充分自主权;

4.“批发价由电子烟批发企业结合经营管理成本、国家税收政策等因素,在出厂价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原来批发价给予的保护期结束,也要计算相应的经营管理成本合理确立,因此判断批发价应该有所变化。

本次电子烟交易规则修订,发生在电子烟新政实施两年之际。

2022年10月1日,电子烟国标实施,电子烟进入严监管时代,电子烟不允许果味销售,随后加征消费税,对行业影响甚大。新政实施后,正规电子烟市场急剧萎缩,非法电子烟逐渐占据主流市场,各地打击电子烟黑产案件层出不穷。

业内人士曾寄望政府放开薄荷醇味电子烟,希望电子烟严格监管能有所缓和,减缓市场萎缩的局面。不过据业内人士透露,薄荷醇口味并没有放行。该业内人士表示,最新发布的修改条款未看到政策放松迹象,目前国内市场预期内不会有好转,并且行业内的热点是反腐,不断有烟草大员落马。此外,出口产能过剩,今年会有一批企业退出。

据了解,电子烟行业早已结束暴利时代,现在行业竞争加剧,利润微薄,产业链拖延账期严重。

 校对:冉燕青

责任编辑: 陈丽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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