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快出台办法明确注册资本明显异常判定标准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江聃2024-08-30 15:24

8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将加快出台《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依法明确注册资本明显异常判定标准和程序、豁免调整出资期限的条件和要求、另册管理等内容。

任端平是在谈及持续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时介绍的前述内容。他还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对于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领域,还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依法分类设定注册资本实缴范围、比例和期限。此外,将研究完善非公司经营主体依法按期出资的管理制度,加快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系统,强化智慧准入等。

今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新《公司法》)正式施行,其中“注册资本限期认缴”等新规备受各方关注。7月1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调整出资期限等需要履行的义务,公司存在出资异常如何调整等情况进一步细化了规定。但后续仍需要对生产经营涉及国家利益或者重大公共利益的可以按原出资期限出资的具体情形、注册资本明显异常的具体认定和处理、公司另册管理制度等作细化规定。

持续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是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一部分。任端平谈到,围绕完善市场准入,市场监管总局还将重点做好另外两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健全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法律制度。依法加快研究制定经营主体登记基础法律制度,明晰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基本原则,研究统一基础法律概念术语,完善登记事项管理、营业转让、商号管理、经营主体租赁承包等制度规则,强化经营主体欺诈法律责任追究,加快推进制度创新,填补制度空白,加速构建与国际通行商事规则有效对接的法律制度规则。

二是严格监管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坚持事前预防和事后惩治同步推进、监管执法和宣传倡导同步推进、纠治典型案件和加强制度建设同步推进,坚决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对自然垄断企业开展垄断性业务和竞争性业务的范围加强监管,防止有关企业利用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环节延伸或排除、限制上下游竞争环节开展市场竞争。聚焦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关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纵深推进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纠治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交易对象、排除限制经营者参与招标投标经营活动等不当市场干预问题,破除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的“玻璃门”“弹簧门”和“旋转门”。

“市场准入是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前提,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制度是市场准入的基础和关键内容。”任端平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以创新精神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强化系统集成,持续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推动登记管理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充分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校对:姚远

责任编辑: 刘少叙
声明:证券时报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下载“证券时报”官方APP,或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即可随时了解股市动态,洞察政策信息,把握财富机会。
网友评论
登录后可以发言
发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证券时报立场
暂无评论
为你推荐
时报热榜
换一换
    热点视频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