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拟7.2亿元转让港弘码头50%股权 关联方将获国家能源集团控股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e公司 严翠2024-08-13 21:10

为助力旗下全资子公司港弘码头(珠海港弘码头有限公司)做大做强,珠海港(000507)拟以约7.23亿元将港弘码头50%股权转让给间接控股股东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珠海交通集团”)旗下国能港铁物流,该交易以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港口有限公司(简称“国能港口公司”)增资控股国能港铁物流为前提。本次交易完成后,港弘码头将成为国家能源集团华南战略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体来看,8月13日,珠海港公告,根据国家现代能源体系及广东省、珠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为充分利用珠海高栏港作为华南沿海枢纽港的优势,着力打造华南大宗干散货贸易集散中心,推动珠海高栏港区煤炭储运中心建设,国能港口公司拟对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国能港铁物流进行增资控股,并以其为华南区域产业平台,对高栏港铁路、广珠铁路等资源进行整合。

珠海港为提升港弘码头战略定位,发展壮大港口航运物流主营业务,拟引入战略合作伙伴,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将港弘码头50%股权转让给国能港铁物流,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225亿元。

公告显示,国能港口公司与珠海交通集团、国能港铁物流、珠海港集团及珠海市铁路有限公司拟签署《关于珠海国能港铁物流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国能港口公司拟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以现金认缴国能港铁物流新增注册资本、取得国能港铁物流80%股权,其第一期增资款用于收购珠海港持有的港弘码头50%股权及其他项目。

珠海港表示,本次股权转让正式交割以国能港口公司增资控股国能港铁物流为前提,本次交易完成后,港弘码头成为公司下属控股企业,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国能港铁物流于2024年1月成立,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是珠海港间接控股股东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7月19日,珠海港集团、珠海港航经营有限公司、珠海铁路公司、交通集团与国能港铁物流已签署协议,将珠海港集团及港航经营公司合计持有的高栏港铁路50%股权、珠海铁路公司持有的广珠铁路25%股权无偿划转至国能港铁物流,并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国能港铁物流已获得高栏港铁路和广珠铁路的经营权等。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港弘码头主营业务涵盖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的装卸、堆存、运输服务,于2011年1月开工建设,并于2016年12月正式投入运营。

2022年1月,珠海港通过参与公开竞拍方式以11.85亿元拿下了港弘码头100%股权,港弘码头成为珠海港的全资子公司,当时交易价相较评估价溢价35.23%。2023年,港弘码头营收2.16亿元,净利润5827万元,2024年第一季度,该码头营收4742万元,净利润913万元。

公告显示,本次国能港铁物流收购港弘码头50%股权,交易价格较评估价增值54.86%。珠海港表示,本次交易评估值与公司收购港弘码头股权时相比上升20.27%,主要是因为码头建设成本进一步提升和土地价格进一步增长,且近年来港弘码头经营保持稳健,效益逐步提升,未来预期较好;评估值上升幅度处于合理区间。

对于本次交易的必要性等,珠海港表示,通过本次交易,港弘码头将成为国家能源集团华南战略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增强其在华南地区煤炭、铁矿石等散货接卸能力,助力珠海港高栏港区国家能源煤炭储运中心建设,另一方面有利于港弘码头提升战略定位,获得重大赋能,为长远发展带来货源保障。

珠海港认为,本次交易亦有助于公司港航物流主业实现更好发展,有望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带来正面影响,基于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本次交易后,公司对港弘码头仍具有控制权,并继续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除交易本身涉及的相关税费之外,对合并报表当期损益不产生重大影响。

责任编辑: 臧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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