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冻结事项不及时披露 美丽生态及控股股东拟各被罚150万元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e公司 郝以笙2024-08-08 10:41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美丽生态(000010)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8月7日晚,美丽生态公告,近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前,2023年11月3日,美丽生态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佳源创盛立案。

深圳证监局《告知书》显示,经查明,美丽生态及其控股股东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佳源创盛”)涉嫌存在两项违法事实,一是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相关事项,二是未及时披露债务重组事项。

具体来看,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0月11日期间,美丽生态控股股东佳源创盛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浙江佳源”)所持公司股份被多家法院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其中,2022年5月9日,佳源创盛及浙江佳源持有的约1.26亿股公司股份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15.31%,累计超过5%。次日,美丽生态董事长陈飞霖、时任董事会秘书念保敏知悉前述股份冻结事项。此后,佳源创盛及浙江佳源所持全部公司股份陆续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公司通过中登公司查询获悉相关冻结事项。

“佳源创盛要求美丽生态暂不披露上述冻结事项。”深圳证监局表示,2022年7月19日起,美丽生态陆续向佳源创盛发函11次,以核实相关股份被冻结情况,10月21日,佳源创盛回函确认,10月22日,美丽生态才发布公告对上述冻结事项予以披露。

另外,深圳证监局文件显示,2022年5月6日,美丽生态与其控股子公司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锦顺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贵州亿百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资产抵债协议》,约定以公司位于深圳市振兴路的框架结构标准厂房代为抵偿美丽生态建设对福建锦顺祥、贵州亿百达的债务。该项交易将产生资产处置收益2160.89万元,占美丽生态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5.06%,美丽生态直至2023年4月28日才发布公告对上述债务重组事项予以披露。

深圳证监局认为,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协议、函件、公司公告、情况说明、询问笔录、微信聊天记录、中登公司查询记录、法院裁定等证据证明,美丽生态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所述未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

深圳证监局表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考虑到公司在深圳证监局调查前主动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披露,且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依据《证券法》规定,深圳证监局拟决定,对美丽生态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佳源创盛处以150万元罚款,对佳源创盛董事沈玉兴处以80万元罚款,并对美丽生态董事长陈飞霖、时任董事会秘书念保敏、总经理周成斌处以警告及分别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罚款。

美丽生态以市政公用工程、风景园林及绿化工程为核心业务,2022年、2023年分别亏损5.36亿元、4.99亿元,2024年第一季度亏幅收窄至亏损2463万元,该公司预计其2024年上半年亏损7000万至1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15亿元,主要因原在建项目推进进度尚不理想,该公司新布局的大湾区及沿海等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的项目及新拓展的光伏、风电、储能等新能源项目,合同正在落地中,尚未转换成大规模的产值,导致上半年业绩尚处于亏损状态,同时由于融资成本降低,该期财务费用较上期减少,故上半年业绩较上期相比为减亏。

美丽生态表示,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将以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后续公司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责任编辑: 于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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