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多地继续出手!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张达2024-07-29 20:29

近日,多地继续出台购房支持政策。

7月27日,四川雅安出台18条稳楼市措施,其中提出,购自住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利率,给予购房补贴等。

7月26日,江西省鹰潭市发布稳楼市新政,其中提出,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对生育家庭实施差异化购房补助、新落户人员给予购房补贴等,同时还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同日,广东湛江发布稳地产政策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化异地贷款政策、优化套数认定标准、优化还贷提取政策、实施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等。

贵州毕节发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其中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多孩家庭和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基础上上浮20%。

另外,甘肃兰州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套房、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同时将职工家庭月供支出与收入比上限提高至60%。

雅安出台18条措施稳楼市

7月27日,据雅安市融媒体中心消息,雅安市出台了《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

其中提出,在住房信贷方面,在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购买自住住房的市民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且双职工和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至80万元和7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和三孩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还将分别提高10万元和20万元。此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下调了0.25个百分点。

同时,在购房补贴方面,在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群众,将根据购房面积给予不同标准的购房补贴。特别是教职工、医务人员、现役或退役军人等12类人群,在此期间购房还将享受额外的购房支持。

另外,对于购买普通二手住房的市民,将按照总房款的2%给予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和商业用房的市民,也将分别享受每个车位3000元和总房款1%的补贴。

此外,在推动住房“以旧换新”方面,鼓励房企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为购房人提供旧房“全城推、优先卖”的服务。同时,支持企事业单位或市场主体购买符合条件的市场存量住房,改造为配售性保障性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

鹰潭给予购房补贴

7月26日,鹰潭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其中提出,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鹰潭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由房地产项目所在区(管委会)财政给予购房补贴。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款总额0.7%给予补贴,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款总额1%给予补贴,购买第三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款总额2%给予补贴,购买商业、店铺、公寓、办公楼等非住宅的均按购房款总额2%给予补贴。

同时,对生育家庭实施差异化购房补助。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鹰潭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二、三孩家庭按套给予购房补贴,二孩家庭给予新建商品住房对应购房款总额3%的购房补贴,补贴总金额最高5万元;三孩家庭给予新建商品住房对应购房款总额6%的购房补贴,补贴总金额最高10万元。

另外,强化新落户人员等购房政策支持。在鹰潭市中心城区无商品房的市民、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新落户鹰潭市的人员和在鹰潭市中心城区新注册的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于上述期间在鹰潭市中心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单次购买100㎡以上的商业、店铺、公寓、办公楼等非住宅,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2万元。

此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商品住房团购(5套房屋及以上)活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团购优惠价格可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

新政还优化公积金和商业贷款政策。双缴存职工首次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单缴存职工首次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双缴存职工第二次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缴存职工第二次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购买装配式住宅、星级绿色住宅、第四代建筑等高品质住宅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湛江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

7月26日,湛江住建局对《湛江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人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从80万元提高到90万元。同时,取消第一、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差别,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人从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从70万元提高到90万元。

同时,优化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湛江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在湛江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及贷款额度与湛市缴存职工标准一致。

另外,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全国范围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但已结清该笔贷款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在当地名下没有成套住房的,都视为首套住房,执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

此外,优化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政策。增加还贷提取方式,职工有一套或多套住房符合同一提取条件的,同一时间段可选择一套住房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每3个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一套房当前的贷款本息余额,每次提取额度不受当年实际还贷本息额限制,直至贷款结清。

新政还提出,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带押”二手住房时,可以申请“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毕节发布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7月26日,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其中提出,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基础上上浮20%;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为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同时,属毕节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后3年内在毕节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基础上上浮20%,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为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此外,新市民、新参加工作的青年人在首次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内,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毕节市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为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兰州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7月26日,兰州公积金中心调整贷款政策。

一是执行最低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因购买首套房或二套房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由当前执行的首套房20%、二套房30%统一调整为20%。

二是提高实际贷款额度。将职工家庭月供支出与收入比上限由当前执行的50%调整为60%。

校对:刘星莹

责任编辑: 高蕊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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