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08亿余元!央企原副总李东,被判无期!
来源:证券时报网2024-07-16 17:32

据央视新闻消息,2024年7月16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东受贿案,对被告人李东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东利用担任神华准格尔煤炭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准格尔能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神华集团副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国家能源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产品销售、煤炭采购、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李东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李东现年64岁(1960年1月生),1982年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地下采煤专业,获学士学位;1997年、2005年先后获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采矿工程专业的工学硕士、博士学位。

2023年2月8日,退休近三年的李东被查。同年8月,李东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彼时通报,李东长期违规接受宴请、旅游、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退休后违规在民营企业任职取酬;毫无纪法底线,肆无忌惮靠煤吃煤,长期以“投资”“代理”为名大搞权钱交易。

综合自央视新闻、中国青年报

校对:杨立林

责任编辑: 高蕊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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