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完成修改 加大会计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贺觉渊2024-06-29 07:36

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

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此次会计法修改保持现行基本制度不变,重点解决会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加大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会计法是规范会计工作的基础性法律。自1985年施行以来,会计法历经1999年修订和1993年、2017年两次修正,在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4年4月23日,会计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首次审议,财政部副部长廖岷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正草案)》的说明,明确会计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会计监管缺乏有效手段和措施,会计违法案件查处困难、处罚力度偏轻;会计信息失真、缺少内部控制,特别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内部财务审计缺失等会计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本次会计法修改聚焦在加大财务造假法律责任追究力度,包括提高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私设会计账簿等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提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及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提高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及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额度作了相应调整。

6月25日,会计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二次审议。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在当日召开的发言人记者会上介绍,拟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在坚持严的基调下,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处罚规定。此外,修正草案保留了现行法关于违反会计法、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罚的规定。

财政部数据显示,2023年,各地财政厅(局)对197家会计师事务所、509名注册会计师作出行政处罚,同比分别增长13.22%、21.77%。其中,9家会计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49家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经营业务,127家会计师事务所被警告,162家会计师事务所被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共计1584.68万元。

责任编辑: 孙孝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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