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金通灵长达6年的财务造假,5月13日晚间,江苏证监局发布了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书。根据处罚决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没收业务收入688.68万元,并处以3443.40万元罚款。
受此影响,已有IPO公司选择更换会计师事务所。5月27日晚间,深交所官网显示,因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艾芬达”)需更换申报会计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深交所中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招股书显示,艾芬达成立于2005年,专业从事暖通家居产品和暖通零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经过十多年的沉淀发展,公司已成为兼备规模优势、研发设计优势、客户资源优势等多重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核心产品卫浴毛巾架在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显著的产品优势。
艾芬达的卫浴毛巾架等产品属于新型采暖散热器,受气候、生活方式等因素影响,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比较普及,公司凭借强大的研发设计能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快速优质的服务能力,积累了大量客户资源,与Kingfisher(翠丰集团)、TravisPerkins(塔维博金集团)、Wolseley(沃斯利)、OBIGroup(欧倍德)、KartellUK等欧洲知名建材产品、卫浴产品、暖通产品的批发商、零售商、品牌商等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业绩方面,艾芬达持续保持稳健的盈利能力。2021年至2023年,艾芬达实现营收8亿元、7.62亿元和8.3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7007.6万元、9313.1万元和1.64亿元。
回顾其上市历程,2022年6月艾芬达创业板IPO获受理。艾芬达拟IPO募资6.65亿元,用于年产130万套毛巾架自动化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年产100万套毛巾架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4月,艾芬达通过上市委会议。
艾芬达此前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5月13日晚间,江苏证监局发布了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书。根据处罚决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没收业务收入688.68万元,并处以3443.40万元罚款。江苏证监局指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金通灵出具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均将金通灵建造合同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或者接管等措施,尚未解除的,发行人、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未及时告知本所,本所经核实符合中止审核情形的,将直接中止审核。
另外,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条规定,当IPO企业因为审计机构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而中止审核后,如果IPO企业要“换所”,新的审计机构应当自中止审核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尽职调查,重新出具相关文件,并对原审计机构出具的文件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意见,对差异情况作出说明;如果不更换,原有审计机构应当出具复核报告。
公开信息显示,大华所创立于1985年,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国内首批获准从事H股上市审计资质的事务所。近期,包括海欣食品、中原内配、力量钻石在内的多家上市公司发布相关公告,放弃将大华所作为2024年年审机构。